论司法人工智能的正当性证成与辅助性定位——以法院审判为中心

来源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v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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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司法人工智能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却面临一个无可绕开的论题:司法人工智能的正当性何在,以及其合理的定位为何。法律形式理性的理想范式为司法人工智能提供了智力支持,但是仍然遭致批判,事实上无论是形式理性,还是实质理性的论据都难以获得普遍的共识。基于裁判的说服力是司法裁判正当性的重要判断标准,而现有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存在限制以及出于过度形式化的警惕。因此,应该引入司法人工智能并且赋予其辅助性的地位,具体而言,将其定位于辅助司法的自动化流程管理和司法决策层面,这不仅更有助于提升裁判的说服力,而且也更接近于论辩理性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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