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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在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的同时,需结合现实情况注重与自然环境的协调。自然环境景观是村庄与城市最明显的区别要素,因此新农村规划应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尽量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对有保留价值的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风水塘(林)等提出保护、修缮与合理使用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