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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电影和小说文本置于一个通用表意系统中,首先,比较分析电影与小说各自的媒体特征。点明电影媒体是多元性的视听媒体,小说媒体是一元性的言语媒体。比较它们各自的表意潜力。其次,比较分析电影和小说各自叙述故事、表达思想的方式。在分析中得出结论:电影和小说的联系可以建立在语言机制———“他指”意义的基础之上。最后,比较分析电影和小说的艺术本体———“自指”意义。得出如下结论:电影艺术的本体存在于电影基于媒体实现对语言机制的超越;小说艺术的本体在于小说基于言语媒体对语言机制的超越。艺术本体共通之处———“自指”,又可以使电影和小说发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