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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海宁市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经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联合评审并获得了批复。项目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2.45万亩(0.163万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改)建灌溉泵站41座1017kW,新(改)建渠道41.6km,渠系建筑物876处,新(改建)排水涵闸7处,改建排涝泵站11座719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