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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红河州在13县(市)各选一个乡(镇)开展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试点工作。只要达到一定资格条件,在职公务员、事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都可以参与推荐报名。试点采取“五公开”,即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报名、公开竞选和“三差额”,即差额推荐、全委会差额票决、党员大会差额直选的方式进行。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公开推荐,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试点工作分准备、宣传发动、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调研等十个阶段,整个推荐选举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