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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理的职责及其作用<br> 审理的基本职责是审核审计业务部门提交的审计文书反映的事实是否清楚、问题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处理处罚是否恰当,出具审理意见书,确保审计项目质量。审计和审理同属审计业务范畴,审理是对审计的验证,审理从属于审计。审理人员的作用相当于工厂里的产品“检验员”,对不合格的“产品”退回生产部门重新加工修正,同时,审理又不是低级简单的检验员,它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审理不能止步于提出问题,要在指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改变反映问题角度、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和修改表述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