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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媒体的一则报道引人注意。一位农民1999年将积蓄的20多万元钱,借给镇政府,这债讨了十余年,讨回的只是借据上盖了一堆公章。镇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欠账承认,就是不还钱。这件事媒体曝光后,几级领导作出批示,还钱在望了。欠债还钱,是基本的社会道德,镇政府却拖了十几年不还,拖来拖去,企图“化作无形”,诚信何在?镇级政府不讲诚信,当“老赖”,给全镇的道德风气带了什么样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