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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是当前税收管理的工作模式,但作为具体指导税收管理程序性工作的《征管法》是在此管理模式成型之前修订的。由于法律的体现相对分散等原因,模式的运行遇到了界限不明、衔接不畅等诸多问题。建议紧密围绕管理、征收、稽查三环节积极推进《征管法》的再次修订和相关体制的建设,提高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自我适用性,达到建立起宽松高效的税收管理体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