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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部实施阳光体育以来,我市翠屏区中小学生体质连续下降的趋势得到遏制,但通过实地调查和走访,发现在翠屏区农村中小学在实施阳光体育活动过程中有打折现象,本文就这个现象进行研究,找到翠屏区农村中小学更好的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办法。
【关键词】:翠屏区 农村中小学 阳光体育 现状研究
2006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等联合发起了“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 的通知,要让青少年重视体育锻炼,充分享受大自然和阳光.阳光体育运动在翠屏区推行的十多年时间里,通过实地调查和走访,发现了翠屏区城区学校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阳光体育运动的认真推行,但处于农村中小学推广阳光体育运动是否能长久的开展下去,是否建立了长效机制,也是教育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普遍担心的问题。
1研究对象
本文以宜宾市翠屏区农村中小学校,以孔滩镇、永兴镇、双谊镇、王场镇、白花镇、邱场镇、明威镇、牟坪镇、李端镇、高店镇、金坪镇40所农村中小学为研究对象,主要对阳光体育运动场地建设、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分析。
2调查结果与分析
2.1调查结果
2.1.1宜宾市翠屏区农村中小学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视情况
调查中发现对阳光体育运动的专项拨款,78.3%的學校没有专项资金,21.7%的学校设有专项资金。因此,翠屏区乡镇农村中小学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时,受人力、财力的影响,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困难。在走访各乡镇农村中小学的领导和体育教师时了解到,影响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和实施的主要原因就是体育经费的严重不足。都希望各级部门应加强体育经费的投入。
2.1.2宜宾市翠屏区乡镇中小学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状况
在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过程中,通过组织学生进行大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是农村中小学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途径。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组织大课间活动的学校占所调查学校比例的60%,但是只有晴天的时候在组织大课间活动,而下雨或是场地湿滑时,就没有组织学生在室内活动。调查的40所学校中,每周安排体育活动占调查学校的72.3%,每周开展体育活动3次以上的学校仅占8.7%,没有实际开展体育活动的学校占18.7%,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学校中,也只有9.8%的学校每次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有1小时,有64%的学校根本没有达到每天锻炼1小时的健康要求。
2.2宜宾市翠屏区乡镇中小学实施阳光体育运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2.1 体育法规制度的贯彻和监督不力
但据调查显示,有94.7%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全部课程,有25.3%的学校出现挤占体育课现象,有44.6%的学校不能完全或完全不按照新课标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受体育教学资源条件的限制,一遇下雨就无法开展课外活动,很少进行能够真正保质保量的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学校太少。
2.2.2 学校师资、场地器材缺乏
长期以来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体育工作始终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和加强,使得体育专职教师严重缺乏。在调查中发现,农村初中以下就存在缺编,小学尤为突出,调查的40所小学中有10所学校没有专任体育教师,大多数体育教师都是“兼职”,教师自身没有培训过体育技能。教育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措施就只有大力推广紧缺学科教师走教经验,提倡中心校体育教师走教,以缓解中心校所属各校区专业课教师缺乏问题。
3宜宾市翠屏区乡镇中小学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对策
3.1 改变管理体制形成长效机制
可以按照各个部门和学校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性的挑选一些难度适中的体育项目让学生进行锻炼。此外,学校还可以成立专门的体育小组,由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来共同负责,加强对学生的进一步管理,以此来为其营造良好的体育活动氛围。体育活动要有良好的体育设备作为支撑,因此,学校应该尽快解决学校内部体育设施配备的情况,以此来给学生提供良好的体育锻炼氛围。
3.2 改善运动场地条件
阳光体育运动能否实施,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都要加大投入,多渠道投入资金,保障《通知》要求所需各项金费。一是要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以调整城乡教育布局规划为契机,拓展学校占有面积,加快运动场硬化,改善学生运动条件;二是标准化配置体育教学设备设施,夯实体育教学得物质基础,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组建学校体育运动队、体育俱乐部,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三是要保障体育教学中运行金费,确保课程开设、活动组织、队伍培训、教育奖励等各项金费支出。只有让学生活动场地和器材得到保证,才能让更多的学生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从而使其体质得到全面提升。
3.3 提高师资力量
各中小学要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按课程比例逐步配齐体育教师,通过公招、公选、选调、人才储备、引进人才等途径,补充专业课教师,逐步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严禁挤占专业课教师编制,坚决制止将体育教师聘任到文化课岗位的行为。大力推广体育专业课教师走教经验,提倡中心校体育教师走教,以缓解中心校所属各校区体育教师缺乏问题。实施支教助教制度,定期开展城市体育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指导农村学校体育学科教学。加强体育学科“名师”工程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教师专业成长和培养提高的方式方法,逐步提高体育专业教师素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S].体教艺[2006]6号.2006-12-23
【2】熊扬名、赵丽萍、沈富春.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四川体育科学.2011年3期
【关键词】:翠屏区 农村中小学 阳光体育 现状研究
2006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等联合发起了“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 的通知,要让青少年重视体育锻炼,充分享受大自然和阳光.阳光体育运动在翠屏区推行的十多年时间里,通过实地调查和走访,发现了翠屏区城区学校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阳光体育运动的认真推行,但处于农村中小学推广阳光体育运动是否能长久的开展下去,是否建立了长效机制,也是教育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普遍担心的问题。
1研究对象
本文以宜宾市翠屏区农村中小学校,以孔滩镇、永兴镇、双谊镇、王场镇、白花镇、邱场镇、明威镇、牟坪镇、李端镇、高店镇、金坪镇40所农村中小学为研究对象,主要对阳光体育运动场地建设、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分析。
2调查结果与分析
2.1调查结果
2.1.1宜宾市翠屏区农村中小学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视情况
调查中发现对阳光体育运动的专项拨款,78.3%的學校没有专项资金,21.7%的学校设有专项资金。因此,翠屏区乡镇农村中小学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时,受人力、财力的影响,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困难。在走访各乡镇农村中小学的领导和体育教师时了解到,影响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和实施的主要原因就是体育经费的严重不足。都希望各级部门应加强体育经费的投入。
2.1.2宜宾市翠屏区乡镇中小学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状况
在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过程中,通过组织学生进行大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是农村中小学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途径。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组织大课间活动的学校占所调查学校比例的60%,但是只有晴天的时候在组织大课间活动,而下雨或是场地湿滑时,就没有组织学生在室内活动。调查的40所学校中,每周安排体育活动占调查学校的72.3%,每周开展体育活动3次以上的学校仅占8.7%,没有实际开展体育活动的学校占18.7%,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学校中,也只有9.8%的学校每次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有1小时,有64%的学校根本没有达到每天锻炼1小时的健康要求。
2.2宜宾市翠屏区乡镇中小学实施阳光体育运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2.1 体育法规制度的贯彻和监督不力
但据调查显示,有94.7%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全部课程,有25.3%的学校出现挤占体育课现象,有44.6%的学校不能完全或完全不按照新课标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受体育教学资源条件的限制,一遇下雨就无法开展课外活动,很少进行能够真正保质保量的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学校太少。
2.2.2 学校师资、场地器材缺乏
长期以来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体育工作始终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和加强,使得体育专职教师严重缺乏。在调查中发现,农村初中以下就存在缺编,小学尤为突出,调查的40所小学中有10所学校没有专任体育教师,大多数体育教师都是“兼职”,教师自身没有培训过体育技能。教育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措施就只有大力推广紧缺学科教师走教经验,提倡中心校体育教师走教,以缓解中心校所属各校区专业课教师缺乏问题。
3宜宾市翠屏区乡镇中小学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对策
3.1 改变管理体制形成长效机制
可以按照各个部门和学校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性的挑选一些难度适中的体育项目让学生进行锻炼。此外,学校还可以成立专门的体育小组,由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来共同负责,加强对学生的进一步管理,以此来为其营造良好的体育活动氛围。体育活动要有良好的体育设备作为支撑,因此,学校应该尽快解决学校内部体育设施配备的情况,以此来给学生提供良好的体育锻炼氛围。
3.2 改善运动场地条件
阳光体育运动能否实施,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都要加大投入,多渠道投入资金,保障《通知》要求所需各项金费。一是要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以调整城乡教育布局规划为契机,拓展学校占有面积,加快运动场硬化,改善学生运动条件;二是标准化配置体育教学设备设施,夯实体育教学得物质基础,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组建学校体育运动队、体育俱乐部,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三是要保障体育教学中运行金费,确保课程开设、活动组织、队伍培训、教育奖励等各项金费支出。只有让学生活动场地和器材得到保证,才能让更多的学生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从而使其体质得到全面提升。
3.3 提高师资力量
各中小学要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按课程比例逐步配齐体育教师,通过公招、公选、选调、人才储备、引进人才等途径,补充专业课教师,逐步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严禁挤占专业课教师编制,坚决制止将体育教师聘任到文化课岗位的行为。大力推广体育专业课教师走教经验,提倡中心校体育教师走教,以缓解中心校所属各校区体育教师缺乏问题。实施支教助教制度,定期开展城市体育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指导农村学校体育学科教学。加强体育学科“名师”工程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教师专业成长和培养提高的方式方法,逐步提高体育专业教师素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S].体教艺[2006]6号.2006-12-23
【2】熊扬名、赵丽萍、沈富春.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四川体育科学.201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