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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都江堰市积极响应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多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各经营主体围绕都江堰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专合组织;现状;价值
中图分类号:F32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333138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状、管理及问题
1.1 经营现状及管理工作
都江堰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23家(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1家,成都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8家);具有33.33hm2上规模经营的有29家;年销售额达2.58亿元。已有成员4.82万人,联系带动农户8.12万余户,占全市总农户数66.8%。
1.2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数量较多,运行质量不高,合作社开展活动较少;成员少,规模小,经济实力差,服务层次低,市场竞争力弱,发展后劲薄;民主管理意识缺乏,有的合作社成员只是徒有虚名,并没有起到作用,能人主导使得社长唱独角戏;财务制度、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执行不好,没有按章程和制度开展经营活动,运行不规范。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益、价值及社会贡献
2.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效益及价值
农民受益,收入提高,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受益:质量受保障,批量的稳定货源;政府受益:管理向服务转变的平台;社区受益:社区居民更团结更具有凝聚力。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贡献
2.2.1 新的市场经营主体不断涌现
中央、省市鼓励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让普通种养殖户能通过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取得工商注册营业执照,作为经营主体参与到发展农业产业中来,可以独立地对外洽谈业务,签定合同,实现融资,推广品牌,直接与市场对接,收益大大提高。
2.2.2 辐射带动作用彰显
在政府和部门的规范管理、正确引导下,合作社、龙头企业通过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成立分社,分层管理,不断壮大规模、扩大对外影响。如:都江堰市三木药材产业合作社以“合作社 公司 农户 基地”的产业化模式,激活广大农民的发展积极性,通过几年的运作,由最初的1个乡镇、108户发展延伸至都江堰市9个沿山乡镇、23个村、110个组,入社成员2300余人,组建了4个分社,带动18000余户林农种植三木药材。
2.2.3 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合作社通过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基地,以为入社成员提供生产管理、技术服务、产业培训、助销产品等多种形式,坚持合理开发,共同发展,规范管理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如都江堰市顺牲养殖合作社,向社员发放了社员证,详细登记了社员权利、义务、出资额、分红记录、技术服务记录等,规范了合作社的管理,也做到了社务公开透明。如都江堰市青城兴农茶叶产业合作社制定统一的生产技术标准,按照技术规程实施基地的培育、管理;统一产品营销,实行最低保护价、2次甚至多次返利制度;按统一的质量标准,打造标准化示范基地13.33hm2,有机生态茶园基地33.33hm2,建333.33hm2名优绿茶出口核心基地,有效带动农户5000户,转移农业人口从事项目相关产业1000人以上。
2.2.4 品牌战略意识不断加强
都江堰市政府积极鼓励合作社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争创名优品牌,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了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和销售面,让都江堰市的农产品走出四川、走向全国。如:都江堰市青城兴农茶叶合作社、三木药材合作社、茶坪跑山养殖合作社等都已注册了自已的品牌,猕猴桃、川芎、厚、朴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有机认证;同时猕猴桃打入了上海市场,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3 建 议
3.1 多元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结合都江堰市0.667万hm2现代农业生态集聚区、新农村示范片、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线建设,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种养殖能手、农业职业经理人及创业大学生引领创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成果运用,大力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产权入股兴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农村资源变资本,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
3.2 着力探索运行机制
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组织“五统一”农业生产服务,完善统分结合的经营机制、民主管理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分红返利机制。不断探索和创新经营模式,与入社农民形成紧密利益联结体,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带动农户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增收、不断发展。继续完善日昇奇异果合作社“多次返利”、 都江堰市猕猴桃高科技示范园区“广招小业主,共建大园区”和山区万亩茶叶基地“田间股份制”等产业发展机制,为“三农”工作增添更多新亮点。
3.3 抓好示范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都江堰市市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评选工作,每年评选5~10家县市级的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重点抓好省、成都市级示范建设和申报创建工作,力争每年创建1~2家省级示范社(家庭农场),5~10家成都市级示范社(家庭农场),打造一批代表都江堰市现代农业的亮点合作社(家庭农场);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帮助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工作,提高品牌价值。
3.4 加速推进重大产业项目
扎实推进猕猴桃0.67万hm2基地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设施生态高效农业发展水平,争取项目早投产,早见效。继续加大项目引进力度,有针对都江堰市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促进全市农业产业的升级。通过推进全市农业项目的建设,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壮大企业规模。
3.5 壮大优势产业基地
充分发挥都江堰市自然资源优势,做大做强优质猕猴桃、高档茶叶、绿色蔬菜与食用菌、中药材(川芎)等优势产业基地。通过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吸引更多企业到都江堰市发展现代农业。
3.6 解决农产品销售渠道
市场信息很重要,不能坐等商贩上门收购,不能一窝蜂式的进入和退出市场,导致农产品价格波动和滞销。
参考文献
[1] 柯红梅.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农户贷款的调研报告[J]. 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11.
关键词:专合组织;现状;价值
中图分类号:F32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333138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状、管理及问题
1.1 经营现状及管理工作
都江堰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23家(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1家,成都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8家);具有33.33hm2上规模经营的有29家;年销售额达2.58亿元。已有成员4.82万人,联系带动农户8.12万余户,占全市总农户数66.8%。
1.2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数量较多,运行质量不高,合作社开展活动较少;成员少,规模小,经济实力差,服务层次低,市场竞争力弱,发展后劲薄;民主管理意识缺乏,有的合作社成员只是徒有虚名,并没有起到作用,能人主导使得社长唱独角戏;财务制度、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执行不好,没有按章程和制度开展经营活动,运行不规范。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益、价值及社会贡献
2.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效益及价值
农民受益,收入提高,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受益:质量受保障,批量的稳定货源;政府受益:管理向服务转变的平台;社区受益:社区居民更团结更具有凝聚力。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贡献
2.2.1 新的市场经营主体不断涌现
中央、省市鼓励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让普通种养殖户能通过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取得工商注册营业执照,作为经营主体参与到发展农业产业中来,可以独立地对外洽谈业务,签定合同,实现融资,推广品牌,直接与市场对接,收益大大提高。
2.2.2 辐射带动作用彰显
在政府和部门的规范管理、正确引导下,合作社、龙头企业通过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成立分社,分层管理,不断壮大规模、扩大对外影响。如:都江堰市三木药材产业合作社以“合作社 公司 农户 基地”的产业化模式,激活广大农民的发展积极性,通过几年的运作,由最初的1个乡镇、108户发展延伸至都江堰市9个沿山乡镇、23个村、110个组,入社成员2300余人,组建了4个分社,带动18000余户林农种植三木药材。
2.2.3 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合作社通过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基地,以为入社成员提供生产管理、技术服务、产业培训、助销产品等多种形式,坚持合理开发,共同发展,规范管理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如都江堰市顺牲养殖合作社,向社员发放了社员证,详细登记了社员权利、义务、出资额、分红记录、技术服务记录等,规范了合作社的管理,也做到了社务公开透明。如都江堰市青城兴农茶叶产业合作社制定统一的生产技术标准,按照技术规程实施基地的培育、管理;统一产品营销,实行最低保护价、2次甚至多次返利制度;按统一的质量标准,打造标准化示范基地13.33hm2,有机生态茶园基地33.33hm2,建333.33hm2名优绿茶出口核心基地,有效带动农户5000户,转移农业人口从事项目相关产业1000人以上。
2.2.4 品牌战略意识不断加强
都江堰市政府积极鼓励合作社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争创名优品牌,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了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和销售面,让都江堰市的农产品走出四川、走向全国。如:都江堰市青城兴农茶叶合作社、三木药材合作社、茶坪跑山养殖合作社等都已注册了自已的品牌,猕猴桃、川芎、厚、朴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有机认证;同时猕猴桃打入了上海市场,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3 建 议
3.1 多元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结合都江堰市0.667万hm2现代农业生态集聚区、新农村示范片、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线建设,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种养殖能手、农业职业经理人及创业大学生引领创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成果运用,大力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产权入股兴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农村资源变资本,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
3.2 着力探索运行机制
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组织“五统一”农业生产服务,完善统分结合的经营机制、民主管理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分红返利机制。不断探索和创新经营模式,与入社农民形成紧密利益联结体,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带动农户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增收、不断发展。继续完善日昇奇异果合作社“多次返利”、 都江堰市猕猴桃高科技示范园区“广招小业主,共建大园区”和山区万亩茶叶基地“田间股份制”等产业发展机制,为“三农”工作增添更多新亮点。
3.3 抓好示范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都江堰市市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评选工作,每年评选5~10家县市级的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重点抓好省、成都市级示范建设和申报创建工作,力争每年创建1~2家省级示范社(家庭农场),5~10家成都市级示范社(家庭农场),打造一批代表都江堰市现代农业的亮点合作社(家庭农场);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帮助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工作,提高品牌价值。
3.4 加速推进重大产业项目
扎实推进猕猴桃0.67万hm2基地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设施生态高效农业发展水平,争取项目早投产,早见效。继续加大项目引进力度,有针对都江堰市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促进全市农业产业的升级。通过推进全市农业项目的建设,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壮大企业规模。
3.5 壮大优势产业基地
充分发挥都江堰市自然资源优势,做大做强优质猕猴桃、高档茶叶、绿色蔬菜与食用菌、中药材(川芎)等优势产业基地。通过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吸引更多企业到都江堰市发展现代农业。
3.6 解决农产品销售渠道
市场信息很重要,不能坐等商贩上门收购,不能一窝蜂式的进入和退出市场,导致农产品价格波动和滞销。
参考文献
[1] 柯红梅.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农户贷款的调研报告[J]. 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