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传统社会的中间组织包括家族、行会、商会等。宗族是宗法组织瓦解的产物,形成于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转化时期。行会则是城市工商业发展的结果。中国封建城市产生的非经济途径致使城市行会姗姗来迟。中间组织具有多种功能,包括凝聚、自律、统治、服务、扶助、维权等正面功能及侵权、破坏等负面功能。近代商会的产生标志着中间组织由政府主导型向社会主导型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