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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当代中国,如何关注民生是一个重大的课题。本文关于双沟酒业的报道,就是一个实例。表面看是一个企业的问题,其实更深的层次是一个民生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2000多名职工的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够引起高度重视,不要再互相推诿,久拖不决。以致使矛盾激化和更加复杂化。
近年来,江苏双沟酒厂因奖金发放问题引起起轩然大波,涉及2000多名职工。为此,本刊记者专门进行了采访。
承包奖金8000多万打水漂
江苏双沟酒厂作为淮阴市十二家综合改革试点企业之一(泗洪县原属淮阴市管辖,现划归宿迁市管辖),与泗洪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承包经营目标责任状》,条文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经济目标及奖惩条件。其中部分条文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条:完成必保指标至期成指标以下的,企业可按工效挂钩办法计提效益工资,经营者可高于职工年均收入的1—2倍奖励。
第三条:完成期成指标至争取指标以下的,企业发放的效益工资超过工资基数7%部分,不扣减下年工资基数,企业除按正常的挂钩比例提取效益工资外,还可按实现利润超期成指标部分的10%以内提取职工奖金。经营者可高于职工年均收入的2—3倍奖励。
第四条:完成或超额完成争取指标的,经营者可高于职工年均收入的3倍或3倍以上进行重奖,职工除按正常的工挂提取效益工资外,还可按实现利润超争取指标的20%以内提取奖金。
由此可见,政府为了“放水养鱼”,给出的条件还是非常诱人的。几年来,经过几轮承包,在完成承包目标任务的状况下,按照目标责任状中的有关条款,应发给职工的承包奖金累计约8000多万元,涉及职工2000多名,人均约4万多元。但至今为止,上述奖金没有兑现。
江苏双沟酒厂厂长陈森辉(承包合同签订人)经营有方,加之全厂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工效挂钩的好业绩。每年都完成了责任状签订的目标,市、县两级政府分别从本级财政中直接拨出奖金对厂长陈森辉进行奖励(据职工反映,效益好时,厂长奖金高达80多万元/年)。副厂长奖金则由厂财务直拨,而工人的奖金则被用于厂技术改造及新厂扩建。
领导换了几茬奖金仍无声息
新厂是建起来了,技改也完成了,酒厂的效益一天比一天好,年产值由原来的1~2亿元上升到现在的8亿元。企业在蒸蒸日上,但所欠职工的承包奖金却蒸发了。
原厂长陈森辉在一份情况说明中是这样描述的:“根据我的笔记本的记录,在1996年12月29日下午,我在双沟酒厂会议上讲话的原文是这样的:遗憾之三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我与市、县两级政府签订了《投入产出总承包的经营目标责任状》,在全厂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厂年年都完成了责任状签订的目标。我的效益奖金是市、县两级政府分别从本级财政中直接拨出的,对我进行奖励,而承包奖则是根据责任状协议书中的规定从工效挂钩中提取的奖金中支取,根据企业职工的贡献大小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在这里我向大家说明的是,前几年我已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工挂比例提取了工资、奖金。截至10月底止,已积累8805.5万元工资储备金。”
新任厂长潘家洲到任在听取情况介绍后表示充分理解,并答应在适当时候参照一些厂的做法,根据资金可能分期进行解决。但到目前为止,也是说说而已。
2003年全厂职工2000多人就此进行过上访和诉讼,当时由市委市政府驻江苏双沟酒厂工作组出面进行了协调,可事情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职工们仍然没有领到承包奖金一分钱!
2006年,双沟酒业改制成股份制有限公司以后,企业由原先的国有性质,改制为个人股占很大比例的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的奖金兑付更是遥遥无期了。
政府企业要讲诚信
2006年6月,以职工戈庆余、黄海等为代表的900多人向泗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集体劳动争议。
泗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将此事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仲裁委员会汇报,向泗洪县信访局进行通报,并认为此案涉及单位规格较高(双沟酒业属市属单位)、涉及职工人数较多、涉及金额巨大、涉及相关部门较多,易引起矛盾激化,应积极做好化解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预防群访、集访、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问题反映上去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没有拿出一个合理的依据或方案来解决此问题。
双方观点和疑问
江苏双沟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陆富国副总经理在与记者交谈中提出以下几条:
一、没有承包奖一说;二、这个钱在当时根据效益,作为工资、奖金、补贴已经发放;三有问题应找前任厂长,他当时为什么不发?三、现在的帐面上没有承包奖,只有“工资基金”节余;四如要发放,需要有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
职工代理人张盛君则对此观点提出异议:
一、《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二、法律尚有“不溯及既往”,政府的文件不能大于法律;三、同是合同承包人,只是分配比例不一样,副厂级以上领导拿了承包奖,这不是“工资节余”,职工该拿的承包奖怎么就变成了“工资节余”;四、帐是公司做的,职工只负责工作,不管做帐,更谈不上玩文字游戏;五、职工只领取工资、奖金、补贴,而承包奖没有领取,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几点疑惑
一、合同是否真实有效?二、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目标责任是否完成?三、如没有完成,经营者为什么能拿到承包奖?四、如未完成,那么县市两级政府为什么又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从县市两级财政中直接拨款进行奖励?五、“工资储备金”怎么就变成“工资基金”节余,它们和承包奖有什么关系?
面对上述调查,我们真心地希望当地政府、企业以诚信为本,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从构建和谐社会着眼,以法律为依据,给职工一个合理的解答。同时也真心地希望江苏双沟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工,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以稳定大局为重,使此事能够早日完满解决。
(责编:张国栋)
近年来,江苏双沟酒厂因奖金发放问题引起起轩然大波,涉及2000多名职工。为此,本刊记者专门进行了采访。
承包奖金8000多万打水漂
江苏双沟酒厂作为淮阴市十二家综合改革试点企业之一(泗洪县原属淮阴市管辖,现划归宿迁市管辖),与泗洪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承包经营目标责任状》,条文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经济目标及奖惩条件。其中部分条文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条:完成必保指标至期成指标以下的,企业可按工效挂钩办法计提效益工资,经营者可高于职工年均收入的1—2倍奖励。
第三条:完成期成指标至争取指标以下的,企业发放的效益工资超过工资基数7%部分,不扣减下年工资基数,企业除按正常的挂钩比例提取效益工资外,还可按实现利润超期成指标部分的10%以内提取职工奖金。经营者可高于职工年均收入的2—3倍奖励。
第四条:完成或超额完成争取指标的,经营者可高于职工年均收入的3倍或3倍以上进行重奖,职工除按正常的工挂提取效益工资外,还可按实现利润超争取指标的20%以内提取奖金。
由此可见,政府为了“放水养鱼”,给出的条件还是非常诱人的。几年来,经过几轮承包,在完成承包目标任务的状况下,按照目标责任状中的有关条款,应发给职工的承包奖金累计约8000多万元,涉及职工2000多名,人均约4万多元。但至今为止,上述奖金没有兑现。
江苏双沟酒厂厂长陈森辉(承包合同签订人)经营有方,加之全厂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工效挂钩的好业绩。每年都完成了责任状签订的目标,市、县两级政府分别从本级财政中直接拨出奖金对厂长陈森辉进行奖励(据职工反映,效益好时,厂长奖金高达80多万元/年)。副厂长奖金则由厂财务直拨,而工人的奖金则被用于厂技术改造及新厂扩建。
领导换了几茬奖金仍无声息
新厂是建起来了,技改也完成了,酒厂的效益一天比一天好,年产值由原来的1~2亿元上升到现在的8亿元。企业在蒸蒸日上,但所欠职工的承包奖金却蒸发了。
原厂长陈森辉在一份情况说明中是这样描述的:“根据我的笔记本的记录,在1996年12月29日下午,我在双沟酒厂会议上讲话的原文是这样的:遗憾之三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我与市、县两级政府签订了《投入产出总承包的经营目标责任状》,在全厂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厂年年都完成了责任状签订的目标。我的效益奖金是市、县两级政府分别从本级财政中直接拨出的,对我进行奖励,而承包奖则是根据责任状协议书中的规定从工效挂钩中提取的奖金中支取,根据企业职工的贡献大小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在这里我向大家说明的是,前几年我已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工挂比例提取了工资、奖金。截至10月底止,已积累8805.5万元工资储备金。”
新任厂长潘家洲到任在听取情况介绍后表示充分理解,并答应在适当时候参照一些厂的做法,根据资金可能分期进行解决。但到目前为止,也是说说而已。
2003年全厂职工2000多人就此进行过上访和诉讼,当时由市委市政府驻江苏双沟酒厂工作组出面进行了协调,可事情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职工们仍然没有领到承包奖金一分钱!
2006年,双沟酒业改制成股份制有限公司以后,企业由原先的国有性质,改制为个人股占很大比例的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的奖金兑付更是遥遥无期了。
政府企业要讲诚信
2006年6月,以职工戈庆余、黄海等为代表的900多人向泗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集体劳动争议。
泗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将此事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仲裁委员会汇报,向泗洪县信访局进行通报,并认为此案涉及单位规格较高(双沟酒业属市属单位)、涉及职工人数较多、涉及金额巨大、涉及相关部门较多,易引起矛盾激化,应积极做好化解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预防群访、集访、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问题反映上去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没有拿出一个合理的依据或方案来解决此问题。
双方观点和疑问
江苏双沟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陆富国副总经理在与记者交谈中提出以下几条:
一、没有承包奖一说;二、这个钱在当时根据效益,作为工资、奖金、补贴已经发放;三有问题应找前任厂长,他当时为什么不发?三、现在的帐面上没有承包奖,只有“工资基金”节余;四如要发放,需要有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
职工代理人张盛君则对此观点提出异议:
一、《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二、法律尚有“不溯及既往”,政府的文件不能大于法律;三、同是合同承包人,只是分配比例不一样,副厂级以上领导拿了承包奖,这不是“工资节余”,职工该拿的承包奖怎么就变成了“工资节余”;四、帐是公司做的,职工只负责工作,不管做帐,更谈不上玩文字游戏;五、职工只领取工资、奖金、补贴,而承包奖没有领取,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几点疑惑
一、合同是否真实有效?二、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目标责任是否完成?三、如没有完成,经营者为什么能拿到承包奖?四、如未完成,那么县市两级政府为什么又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从县市两级财政中直接拨款进行奖励?五、“工资储备金”怎么就变成“工资基金”节余,它们和承包奖有什么关系?
面对上述调查,我们真心地希望当地政府、企业以诚信为本,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从构建和谐社会着眼,以法律为依据,给职工一个合理的解答。同时也真心地希望江苏双沟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工,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以稳定大局为重,使此事能够早日完满解决。
(责编: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