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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微信红包作为移动互联网发展的产物愈来愈受到社交网络的青睐。然而,行为人利用微信群和微信红包开设赌局的现象屡屡发生,引发一系列司法认定难疑:微信交往平台能否认定为赌博网站?对赌资的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应怎样做好网络赌博犯罪证据收集和采信工作?司法人员在实践中对上述问题的认识并不统一。鉴于此,本刊与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典型案例,共同邀请专家,就利用微信交往平台参赌行为的定罪量刑问题进行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