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通过查阅文献资料,阐述了国内外关于体育隐性市场的研究现状。比较分析发现,国内关于体育隐性市场的研究还有许多空白需要填补,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改进。最后根据我国的国情,笔者认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体育隐性市场行为将持续存在,对隐性市场行为正确而合理的法律态度应该是合理合法限制而并非全面硬性禁止,限制和禁止的范围应该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其时效和空间范围。此外,鉴于体育赛事存在时间较短,对于隐性营销所带来的危害性需要借助法律救助,并尽快完善体育法律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