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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基层检察院要建立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首先要强化办案流程管理,推进办案规范化运作机制的建立,其次要强化案件监督工作,确保案件质量机制的完善,第三要强化检务效能监察,健全制度执行的约束机制,第四要强化监督网络建设,落实监督考评机制。
关键词:内部监督机制案件质量办案流程
检察工作创新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按照法制现代化的要求,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笔者认为,应结合各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情况,“高点定位、规范运作、稳步推进、力求实效”,积极探索内部执法办案监督新举措,通过搭建内部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有效地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案件质量,使各项工作能在规范化、科学化的机制下运作,就能充分发挥机制作用,全面协调发展基层院的检察工作。下面,笔者就这一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以推进办案规范化运作机制的建立
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公正执法的一项重要内部监督管理措施,是以确保办案质量和规范管理来实现的。
为加强这项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做到规范在前、预防在先,笔者认为,首先要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以不断完善审理案件的规范化运作机制,就要实行“办案流程管理”制度,从举报线索受理、群众来访接待、案件侦查、批捕、起诉、申诉等各个办案环节都建立具体操作规程,制定每个案件审理过程的流程图,包括每个办案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法律文书要求。各业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办案流程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措施,如在侦查部门可以制定“案件复审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由专人负责;控申部门推行“首办责任制”;民行部门试行“维权承诺制”;财务部门对赃款赃物的登记保管制度进行细化并安排专人负责等等。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流程管理内容,制订强化管理的措施,这样,一是能以检务效能监察为手段,对各部门执行流程管理情况进行随时掌控;二是能够实行“案件跟踪制”和办案情况“回访制”,做到办案部门每办理一起案件都要将《检风检纪监督卡》发到发案单位和辩护律师手中,意见直接反馈到院纪检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又可以定期到发案单位进行回访;三是应该要向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征求意见函》,及时了解和听取他们对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和办案规定情况的反映,随时掌握干警在办案中的执法执纪情况,有效地防止执法违法、随意执法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情况的发生。这样,办案流程管理就可以把办案人员的行为和办理案件的流程始终置于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和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实现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
二、强化案件督导工作,以确保案件质量机制的完善
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加强内部配合与制约的若干规定》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质量管理,基层院应由专人担任专职案件督导员,负责对案件质量的督查,以加强案件督导的工作。
一是要走出认识误区。克服开展这项工作是“自找麻烦”、“督导工作是挑刺”、“弄不好会影响检察形象”等模糊认识,应不断统一思想认识,不急于求成,但要高点定位,规范运作。走出认识误区,就会稳步推进,不断求得实效。
二是应确定案件督导的工作方式。由案件承办人逐案填写《刑事案件质量审查跟踪表》,并按办案程序随案移送,业务部门根据该表记录的办案情况相互监督;专职案件督导员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各类案件随时进行抽查,对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和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督查。
三是应突出案件督导工作的重点。将侦查、批捕、他诉、申诉等环节可能存在执法不规范的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督导的重点对象,实行重点督查。案件督导的范围涵盖了主要检察业务,案件督导实行实体审查与程序审查并重,并对各业务部门在办案中是否执行办案规定和办案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进行督查。
四是要明確相关部门职责。笔者认为,各业务部门每季度要对案件质量进行一次自查,并向本院督导员办公室提交书面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同时将执行情况纳入各业务部门年终考核目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力度,这样能增强相关人员责任心,有效地对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及时纠正,较好地保证案件质量,有利于推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
三、强化检务效能监察,以健全制度执行的约束机制
检务效能监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廉政勤政工作,保障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和规范执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的一项新举措。根据检务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要确定开展效能监察主要范围和对象,重点针对履行职责、办案纪律、工作作风、检务公开、廉政建设、执法形象等方面的内容开展检务效能监察。
一是要坚持“月度分析制”。即每月各部门坚持召开一次分析会。一方面,分析干警执行办案规定和纪律情况,有无影响办案质量的情况。另一方面,分析每位中层干部执行“一岗双责”情况和每位干警执行管理制度情况,及时发现苗头,及早抓好预防,做到防微杜渐。
二是要坚持“季度检查制”。即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案件质量和执法执纪情况。案件质量由督导员负责抽查案件进行分析,评估案件质量;政治处与纪检部门按规定检查每个部门执行办案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三是要坚持“半年回访制”。即纪检部门要每半年到案发单位进行回访,重点是听取和了解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规定和廉洁从检方面的情况,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四是要坚持“年度考评制”。即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结合年终总结,对部门和个人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和执法执纪情况进行考评,按照院目标考核规定进行认真评议,兑现奖罚。通过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和“四项制度”的执行落实,使内部监督的力度更为量化、制度化,以形成良好的内部执法环境和氛围。
四、强化监督网络建设,以落实监督考评机制
为使内部监督的主体、职能、任务、目标更加明确,及时掌握一线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办案中执行办案纪律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抓好预防,笔者认为,基层院应该建立“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
一是要以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中层干部为行政管理监督网络为第一层面,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的形式,强化“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院目标管理考核,各部门将目标管理量化到个人,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要以纪检监察部门对干警在执法办案中遵守办案规定、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为第二层面,通过监察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
三是要以各业务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设立专职案件督导员对案件进行督导审核为第三层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确保案件质量的提高。
四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为第四层面,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力度,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在建立监督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基层院还要不断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否”制度,如果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出现违纪违法时,既查办案人员的违法违纪责任,又查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既取消办案人员的评先资格,又取消所在部门的评先资格。还应该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把案件督导员提交的督导报告和纪检部门开展检务效能监察工作报告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报告中肯定的予以奖励,不足的予以及时纠正,做到赏罚分明。只有这样一个内部长效监督机制,经过常抓不懈,不断加大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才能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真正做到稳步推进,达到公正执法的实效。
责任编辑:张东
关键词:内部监督机制案件质量办案流程
检察工作创新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按照法制现代化的要求,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笔者认为,应结合各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情况,“高点定位、规范运作、稳步推进、力求实效”,积极探索内部执法办案监督新举措,通过搭建内部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有效地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案件质量,使各项工作能在规范化、科学化的机制下运作,就能充分发挥机制作用,全面协调发展基层院的检察工作。下面,笔者就这一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以推进办案规范化运作机制的建立
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公正执法的一项重要内部监督管理措施,是以确保办案质量和规范管理来实现的。
为加强这项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做到规范在前、预防在先,笔者认为,首先要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以不断完善审理案件的规范化运作机制,就要实行“办案流程管理”制度,从举报线索受理、群众来访接待、案件侦查、批捕、起诉、申诉等各个办案环节都建立具体操作规程,制定每个案件审理过程的流程图,包括每个办案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法律文书要求。各业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办案流程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措施,如在侦查部门可以制定“案件复审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由专人负责;控申部门推行“首办责任制”;民行部门试行“维权承诺制”;财务部门对赃款赃物的登记保管制度进行细化并安排专人负责等等。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流程管理内容,制订强化管理的措施,这样,一是能以检务效能监察为手段,对各部门执行流程管理情况进行随时掌控;二是能够实行“案件跟踪制”和办案情况“回访制”,做到办案部门每办理一起案件都要将《检风检纪监督卡》发到发案单位和辩护律师手中,意见直接反馈到院纪检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又可以定期到发案单位进行回访;三是应该要向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征求意见函》,及时了解和听取他们对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和办案规定情况的反映,随时掌握干警在办案中的执法执纪情况,有效地防止执法违法、随意执法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情况的发生。这样,办案流程管理就可以把办案人员的行为和办理案件的流程始终置于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和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实现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
二、强化案件督导工作,以确保案件质量机制的完善
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加强内部配合与制约的若干规定》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质量管理,基层院应由专人担任专职案件督导员,负责对案件质量的督查,以加强案件督导的工作。
一是要走出认识误区。克服开展这项工作是“自找麻烦”、“督导工作是挑刺”、“弄不好会影响检察形象”等模糊认识,应不断统一思想认识,不急于求成,但要高点定位,规范运作。走出认识误区,就会稳步推进,不断求得实效。
二是应确定案件督导的工作方式。由案件承办人逐案填写《刑事案件质量审查跟踪表》,并按办案程序随案移送,业务部门根据该表记录的办案情况相互监督;专职案件督导员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各类案件随时进行抽查,对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和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督查。
三是应突出案件督导工作的重点。将侦查、批捕、他诉、申诉等环节可能存在执法不规范的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督导的重点对象,实行重点督查。案件督导的范围涵盖了主要检察业务,案件督导实行实体审查与程序审查并重,并对各业务部门在办案中是否执行办案规定和办案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进行督查。
四是要明確相关部门职责。笔者认为,各业务部门每季度要对案件质量进行一次自查,并向本院督导员办公室提交书面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同时将执行情况纳入各业务部门年终考核目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力度,这样能增强相关人员责任心,有效地对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及时纠正,较好地保证案件质量,有利于推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
三、强化检务效能监察,以健全制度执行的约束机制
检务效能监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廉政勤政工作,保障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和规范执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的一项新举措。根据检务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要确定开展效能监察主要范围和对象,重点针对履行职责、办案纪律、工作作风、检务公开、廉政建设、执法形象等方面的内容开展检务效能监察。
一是要坚持“月度分析制”。即每月各部门坚持召开一次分析会。一方面,分析干警执行办案规定和纪律情况,有无影响办案质量的情况。另一方面,分析每位中层干部执行“一岗双责”情况和每位干警执行管理制度情况,及时发现苗头,及早抓好预防,做到防微杜渐。
二是要坚持“季度检查制”。即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案件质量和执法执纪情况。案件质量由督导员负责抽查案件进行分析,评估案件质量;政治处与纪检部门按规定检查每个部门执行办案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三是要坚持“半年回访制”。即纪检部门要每半年到案发单位进行回访,重点是听取和了解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规定和廉洁从检方面的情况,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四是要坚持“年度考评制”。即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结合年终总结,对部门和个人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和执法执纪情况进行考评,按照院目标考核规定进行认真评议,兑现奖罚。通过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和“四项制度”的执行落实,使内部监督的力度更为量化、制度化,以形成良好的内部执法环境和氛围。
四、强化监督网络建设,以落实监督考评机制
为使内部监督的主体、职能、任务、目标更加明确,及时掌握一线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办案中执行办案纪律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抓好预防,笔者认为,基层院应该建立“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
一是要以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中层干部为行政管理监督网络为第一层面,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的形式,强化“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院目标管理考核,各部门将目标管理量化到个人,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要以纪检监察部门对干警在执法办案中遵守办案规定、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为第二层面,通过监察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
三是要以各业务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设立专职案件督导员对案件进行督导审核为第三层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确保案件质量的提高。
四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为第四层面,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力度,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在建立监督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基层院还要不断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否”制度,如果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出现违纪违法时,既查办案人员的违法违纪责任,又查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既取消办案人员的评先资格,又取消所在部门的评先资格。还应该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把案件督导员提交的督导报告和纪检部门开展检务效能监察工作报告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报告中肯定的予以奖励,不足的予以及时纠正,做到赏罚分明。只有这样一个内部长效监督机制,经过常抓不懈,不断加大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才能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真正做到稳步推进,达到公正执法的实效。
责任编辑: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