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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育珠撰文指出,"法制"与"法治"两个概念有本质区别,但常常被混淆。 "法制"或法律制度,是为区别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等其他类别制度而存在和使用的,"法治"则一直是在与"人治"相对应、相对立的意义上使用的,包含价值判断;"法制"属于(政治法律制度)上层建筑的范畴,"法治"则指治国的一整套理论、精神、原则和方略。这两个概念绝对不可互相替代和混同使用。"法治&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