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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所谓的姊妹相依、姑侄共从、联翩共嫁一位诸侯的“一娶九女”的媵妾侄娣婚被古儒奉为春秋时贵族婚姻生活的“金典玉律”,但细审典籍,不难发现其破绽百出。媵妾婚不仅与当时诸侯的婚姻生活的事实不符,而且与贵族的婚姻等级礼制相违,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并且,所谓的侄娣婚俗,仅仅见于部分贵族的婚姻生活中,不能称其为婚制。确切地说,春秋时期贵族的婚姻形态应该是以多妾制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