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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并没有否定市民社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积极意义,但他更关注的是,如何克服市民社会的私利性特征,超越政治解放的局限,实现人的完全解放。在此意义上,“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对现代市民社会的根本性颠覆。在当代中国,需要构建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而绝非以“利己原则为基本原则”、“实现私人利益是根本目的”的所谓“现代市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