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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一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72元,同比名义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其中上海、北京、江苏、福建、广东、天津、山东7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了14153元;北京排第二,为13503元;江苏位列第三,为11516元,这三地也是目前全国仅有的三个收入突破1万元的地区。
排在末三位的地区为:青海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末位,仅为6212.87元;甘肃排倒数第二,为6258.56元;宁夏倒数第三,为6272元。
从收入增幅来看,甘肃、新疆、江西、贵州、青海、湖北、河北、天津、湖南、云南、安徽、四川、宁夏、福建、北京、重庆、陕西这17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国水平。河南则与全国水平持平。其中,甘肃增幅最高,达到了10.6%,其次是新疆,为9.6%,贵州和江西两省增幅同为9.5%,并列增幅第三位。广西增幅最低,仅为6.9%。
摘自2015-04-28 中国新闻网
排在末三位的地区为:青海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末位,仅为6212.87元;甘肃排倒数第二,为6258.56元;宁夏倒数第三,为6272元。
从收入增幅来看,甘肃、新疆、江西、贵州、青海、湖北、河北、天津、湖南、云南、安徽、四川、宁夏、福建、北京、重庆、陕西这17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国水平。河南则与全国水平持平。其中,甘肃增幅最高,达到了10.6%,其次是新疆,为9.6%,贵州和江西两省增幅同为9.5%,并列增幅第三位。广西增幅最低,仅为6.9%。
摘自2015-04-28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