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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国家档案局、国家建委、国家农委《关于建立村镇建设档案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村镇也应该象城市一样要有自己的建设档案。”我乡积极贯彻执行这一文件,对村镇建设办公室、土地管理所、水利站、建筑管理站等部门形成的村镇建设档案,由他们按规定收集立卷,再移交至乡机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经过四年多的实践证明,把村镇建设档案作为一个门类划归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