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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权作为国家的司法权,属于公权力,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一切活动的根据,而民事诉权作为民事诉讼主体所享有的一项权利,则属于私权,是其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二者之间对立统一于每一个具体的民事诉讼中.法院审判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到对当事人民事诉权的保护,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应当寻求一个平衡点,以做到对它们充分、切实、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