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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收到《文物》1985年第5期,对其中《山东沂水县荆山西汉墓》报告(马玺伦氏执笔)提及的一枚印章,有几点疑问,愿提请研究。 (1)报告介绍印章为"阳篆刻",从图二一影印印文看,应为"阴篆刻"之误。 (2)印文"徐术之印"似读作"徐之术印"为妥。印文的顺序,一般为4231,也有回文作3421但未见4321这样读法的。(3)报告介绍印边长4厘米,从图二一所注原大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