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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盗版"和"海盗"共同的英文表达"pirate"的语义和语境为切入点,考察现代版权制度中私人财产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博弈。在数字时代,"海盗"隐喻一方面被媒介公司和版权企业用作话语修辞,将盗版行为犯罪化以维护私人财产权利;另一方面,它也被欧洲和北美的行动者用作符号资源,与商业垄断权力抗争以倡导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在全球传播网络中处于边缘位置的南半球欠发达国家,提倡一个新的盗版意象——作为媒介使用者——更为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