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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科技须在健全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推广模式下才能有效地为农业服务,促进农业发展。综观中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及推广模式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直接影响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无论在理论和实践的层面,与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推广均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针对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使科技能更好的服务农业,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关键词: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23-01
一、相关概念阐述
(一)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推广是随着农业生产活动而发生、发展起来并为之服务的一项社会事业。依据农业推广的发展趋势,学者们通常将农业科技推广分为三个层次:狭义、广义和现代农业科技推广。狭义农业科技推广是农业推广最为基础的涵义,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业推广机构通过适当的方法给农民提供新技术,提高农民获取新信息的能力,使农民增产增收。在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法》中,农业科技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指导、咨询、培训等方式,把应用于农林牧渔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于农业生产,包括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指由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系统。这一体系包含了组织主体、组织要素、组织结构、组织形式、组织制度及其运行方式。从广义上来讲,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由技术供给单位、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技术需求主体所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三)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是指由农业技术推广主体在推广动机的导引下所运用的有关推广方式、方法和措施等的总和。不同的方式方法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途径措施可以形成不同的推广模式。
二、中国农业科技推广存在的问题
(一)农科教分离,成果转化率低。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约为40%,而发达国家已分别超过了70%和 85%。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成果的高转化率是与其实行农科教紧密结合的推广体制分不开的。美国在世界较早建立起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其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率已达86%,农业科技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75%,长居世界第一。
(二)农业科技推广资金投入不够。中国的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强度仅相当于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低收入国家的水平;中国农技推广人员人均经费不到发展中国家1980年技术推广人员人均经费的15%;中国农民人均所分享的农技推广投资还达不到低收入国家的一半;中国农技推广经费的绝大多数用来发工资;中国中央政府对农技推广投资的比例太低,发达国家农业推广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占0.5%,低收入国家也已达到了0.44%。而中国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近二十年来一直徘徊在0.22%-0.36%之间,平均为 0.25%。
(三)推广队伍素质不高。中国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仅占 10%,而在以色列,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基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部分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在美国,推广机构中有75%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在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真正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占 51%,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推广工作的比例占 15%,有34%的专业技术人员却从事着经营创收和行政管理工作。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不适应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政策法规有待完善。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确立以及加入WTO对中国农业技术推广提出的挑战。原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一些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执法主体不明确或违法处罚没有规定)。很多需要用法律规范的涉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内容,如投资的来源及其比例,推广人员的素质及考核,奖罚机制等都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对农技推广的定位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导致对推广职能和推广体系范畴界定不全面、不科学。日本的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是《农业改良助长法》,并随着农业形势的变化,自1948年颁布以来已进行过九次修改,从而保证了该法律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三、关于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相关对策
(一)构建现代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江苏省高度重视农业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信息服务在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通过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农业网站建设,并通过开设农业电视台节目,开通“12316”智能电话语音系统,建立农业短信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农业信息数据库,切实加强了农业信息服务站点和队伍的建设,启动实用科技数据库建设和科技信息共享,促进了信息服务工作的发展。
(二)提高对农业科技推广的投资强度。有学者认为,中国的农业生产规模太小,农业技术推广成本高,私人技术推广公司很难快速发展壮大。因此,中国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任务还应由国家承担。根据国际经验,有人建议把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强度从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0.4%左右提高到0.8%以上,在具体的强度上也有人提出是10%,总体来看,学者们都是建议要提高农业科技推广的投资强度的。
(三)从制度上,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应当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重新修订《推广法》和《实施办法》,不断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推广的法律法规,从立法上保障农技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严格遵照推广法开展推广工作,从而从执法上保障的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四)培养高素质的新型现代农民。农业科技及其成果推向农村,让农民接受,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必须要求农民有较高的科技素质与之相适应。但现在,农民素质普遍较低,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素质。通过农业广播学校、职业中学、农民夜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继续开展“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和“绿色证书工程”,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学科学、用科学的新型农民技术队伍,逐步通过示范、指导,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参考文献:
[1]聂闯.世界农业推广体系现状[J]世界农业,2015,(1).
[2]范素芳.农业技术推广新模式—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15,(8).
作者简介:李慧玲(1990-),女,山东淄博人,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
关键词: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23-01
一、相关概念阐述
(一)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推广是随着农业生产活动而发生、发展起来并为之服务的一项社会事业。依据农业推广的发展趋势,学者们通常将农业科技推广分为三个层次:狭义、广义和现代农业科技推广。狭义农业科技推广是农业推广最为基础的涵义,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业推广机构通过适当的方法给农民提供新技术,提高农民获取新信息的能力,使农民增产增收。在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法》中,农业科技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指导、咨询、培训等方式,把应用于农林牧渔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于农业生产,包括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指由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系统。这一体系包含了组织主体、组织要素、组织结构、组织形式、组织制度及其运行方式。从广义上来讲,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由技术供给单位、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技术需求主体所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三)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是指由农业技术推广主体在推广动机的导引下所运用的有关推广方式、方法和措施等的总和。不同的方式方法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途径措施可以形成不同的推广模式。
二、中国农业科技推广存在的问题
(一)农科教分离,成果转化率低。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约为40%,而发达国家已分别超过了70%和 85%。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成果的高转化率是与其实行农科教紧密结合的推广体制分不开的。美国在世界较早建立起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其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率已达86%,农业科技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75%,长居世界第一。
(二)农业科技推广资金投入不够。中国的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强度仅相当于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低收入国家的水平;中国农技推广人员人均经费不到发展中国家1980年技术推广人员人均经费的15%;中国农民人均所分享的农技推广投资还达不到低收入国家的一半;中国农技推广经费的绝大多数用来发工资;中国中央政府对农技推广投资的比例太低,发达国家农业推广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占0.5%,低收入国家也已达到了0.44%。而中国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近二十年来一直徘徊在0.22%-0.36%之间,平均为 0.25%。
(三)推广队伍素质不高。中国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仅占 10%,而在以色列,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基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部分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在美国,推广机构中有75%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在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真正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占 51%,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推广工作的比例占 15%,有34%的专业技术人员却从事着经营创收和行政管理工作。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不适应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政策法规有待完善。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确立以及加入WTO对中国农业技术推广提出的挑战。原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一些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执法主体不明确或违法处罚没有规定)。很多需要用法律规范的涉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内容,如投资的来源及其比例,推广人员的素质及考核,奖罚机制等都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对农技推广的定位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导致对推广职能和推广体系范畴界定不全面、不科学。日本的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是《农业改良助长法》,并随着农业形势的变化,自1948年颁布以来已进行过九次修改,从而保证了该法律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三、关于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相关对策
(一)构建现代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江苏省高度重视农业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信息服务在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通过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农业网站建设,并通过开设农业电视台节目,开通“12316”智能电话语音系统,建立农业短信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农业信息数据库,切实加强了农业信息服务站点和队伍的建设,启动实用科技数据库建设和科技信息共享,促进了信息服务工作的发展。
(二)提高对农业科技推广的投资强度。有学者认为,中国的农业生产规模太小,农业技术推广成本高,私人技术推广公司很难快速发展壮大。因此,中国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任务还应由国家承担。根据国际经验,有人建议把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强度从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0.4%左右提高到0.8%以上,在具体的强度上也有人提出是10%,总体来看,学者们都是建议要提高农业科技推广的投资强度的。
(三)从制度上,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应当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重新修订《推广法》和《实施办法》,不断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推广的法律法规,从立法上保障农技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严格遵照推广法开展推广工作,从而从执法上保障的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四)培养高素质的新型现代农民。农业科技及其成果推向农村,让农民接受,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必须要求农民有较高的科技素质与之相适应。但现在,农民素质普遍较低,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素质。通过农业广播学校、职业中学、农民夜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继续开展“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和“绿色证书工程”,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学科学、用科学的新型农民技术队伍,逐步通过示范、指导,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参考文献:
[1]聂闯.世界农业推广体系现状[J]世界农业,2015,(1).
[2]范素芳.农业技术推广新模式—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15,(8).
作者简介:李慧玲(1990-),女,山东淄博人,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