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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首先要注意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其原料,以备调查中毒原因。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细菌性或化学性毒物后所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中毒性疾病。
食物中毒的共同特点是:潜伏期短、发病急,患者都有大致相同的临床表现,多数表现为肠胃炎的症状,发病与食用某种中毒食物有明显关系。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种有毒食品的人群,没有传染性,停止食用这种中毒食物后,发病立即停止。
一、食物中毒的原因
1. 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食堂和饮食服务单位,在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环节疏于食品卫生管理,使食品受到污染。此类食物中毒发生率最高。
2. 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如用甲醇配制假酒、食用油中掺入液体石蜡。
3. 误食亚硝酸盐、河豚鱼、毒蘑菇和农药、鼠药等污染的食物。这类中毒病情危重,死亡率高。
4. 食品加工、贮存不当。如四季豆和面豆没有烧熟煮透,没把有毒成分皂素、植物血凝素破坏掉;马铃薯发芽会产生有毒的龙葵素。
5. 农药、鼠药管理不善。如鼠药和沾有鼠药的食饵到处丢弃,使食物受到污染,滥用农药造成上市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超标。
二、食物中毒的分类
通常按病原学将食物中毒分为以下五类。
1. 细菌性食物中毒
我国以沙门菌食物中毒较为常见,其次为变形杆菌、葡萄菌、副溶血性弧菌和蜡样芽孢杆菌等。食物中毒的病原菌污染食物,并可在其中产生毒素。细菌性食物中毒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多发生在气候炎热的季节。这是由于气温高,适于细菌生长繁殖;另一方面,人体肠道的防御机能下降,易感性增强。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高,病死率低,中毒食物多为动物性食品。
2. 动物性食物中毒
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有两种: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作食品,如河豚鱼;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含高组胺的鱼类。
3. 有毒植物中毒
植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有三种: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毒蘑菇、桐油等;将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如生豆浆、苦杏仁等;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如发芽马铃薯。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面豆中毒、毒蘑菇中毒、生豆浆中毒等。
4. 化学性食物中毒
食物被某些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亚硝酸盐、鼠药、农药等污染,或因误食引起食物中毒。
5. 真菌及其毒素食物中毒
食入含有被大量霉菌毒素污染的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赤霉病麦中毒、霉玉米中毒、霉变甘蔗中毒等。
三、食物中毒的预防
1. 控制食物中毒关键在预防,搞好饮食卫生,严把“病从口入”关。
2. 加工好的食物应立即食用,食用常温下已存放4~5 h的熟食是最危险的,因为许多有害细菌在常温下可大量生长繁殖。存放熟食必须重新加热(70℃以上)才能食用。
3. 不食用病死的禽畜肉,不吃变质、腐烂的食品。
4. 不要采摘、捡拾、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以及不认识的野生菌类、野菜和野果。
5. 购买和食用罐头、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开罐、打开包装后要尽快食用,不可放在罐内或存放过久。建议不要购买散装白酒和植物油。
6. 要做好自备水的防护,保证水质卫生安全;不要饮用未经煮沸的生活饮用水。
7. 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杀虫剂、杀鼠剂和消毒剂等不要存放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避免被误食、误用。
8. 加工、贮存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凉菜专人制作。不能在常温下保存剩菜,以免为病菌生长繁殖和释放毒素创造条件。
9. 刀、砧板等用具要经常清洗,并要保持干爽,以免细菌滋生,成为传播细菌的途径,污染其它食物。
10.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接触生鱼、生肉和生禽后必须再次洗手。上厕所后,更要彻底地清洁双手。父母要以身作则,教导孩子在进食前后及上厕所后要洗手,养成良好的习惯。
11. 新鲜的食物要储存好,马上用不完的,应放在冰箱中储存。
12. 食物必须煮熟煮透,不生吃海鲜、河鲜、肉类,隔夜的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13. 制作凉拌菜时应将手洗净、消毒,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供加工凉拌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14. 家庭自办宴席时,应了解厨师的健康状况,并临时隔离加工场地,避免闲杂人员进入。
15. 为防止蔬菜农药残留中毒,购买绿叶蔬菜最好去正规市场。
16. 不要食用路边摊位出售的自制熟肉、凉拌菜等。
17. 不生吃水产品,尽量不食用开水焯、醋拌或酒醉等方法加工的海产品,严禁食用河豚鱼等明令禁止的食品。
四、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
1. 立即停止供应和食用可疑中毒食物。
2. 采用指压咽部等紧急催吐办法尽快排出毒物。并用塑料袋留好呕吐物或大便,带着去医院检查,有助于诊断。
3. 尽快将患者送附近医院救治。
4. 马上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注意保护好中毒现场,就地收集和就地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其原料,禁止转移、销毁。
5.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各项措施。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细菌性或化学性毒物后所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中毒性疾病。
食物中毒的共同特点是:潜伏期短、发病急,患者都有大致相同的临床表现,多数表现为肠胃炎的症状,发病与食用某种中毒食物有明显关系。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种有毒食品的人群,没有传染性,停止食用这种中毒食物后,发病立即停止。
一、食物中毒的原因
1. 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食堂和饮食服务单位,在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环节疏于食品卫生管理,使食品受到污染。此类食物中毒发生率最高。
2. 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如用甲醇配制假酒、食用油中掺入液体石蜡。
3. 误食亚硝酸盐、河豚鱼、毒蘑菇和农药、鼠药等污染的食物。这类中毒病情危重,死亡率高。
4. 食品加工、贮存不当。如四季豆和面豆没有烧熟煮透,没把有毒成分皂素、植物血凝素破坏掉;马铃薯发芽会产生有毒的龙葵素。
5. 农药、鼠药管理不善。如鼠药和沾有鼠药的食饵到处丢弃,使食物受到污染,滥用农药造成上市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超标。
二、食物中毒的分类
通常按病原学将食物中毒分为以下五类。
1. 细菌性食物中毒
我国以沙门菌食物中毒较为常见,其次为变形杆菌、葡萄菌、副溶血性弧菌和蜡样芽孢杆菌等。食物中毒的病原菌污染食物,并可在其中产生毒素。细菌性食物中毒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多发生在气候炎热的季节。这是由于气温高,适于细菌生长繁殖;另一方面,人体肠道的防御机能下降,易感性增强。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高,病死率低,中毒食物多为动物性食品。
2. 动物性食物中毒
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有两种: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作食品,如河豚鱼;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含高组胺的鱼类。
3. 有毒植物中毒
植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有三种: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毒蘑菇、桐油等;将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如生豆浆、苦杏仁等;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如发芽马铃薯。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面豆中毒、毒蘑菇中毒、生豆浆中毒等。
4. 化学性食物中毒
食物被某些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亚硝酸盐、鼠药、农药等污染,或因误食引起食物中毒。
5. 真菌及其毒素食物中毒
食入含有被大量霉菌毒素污染的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赤霉病麦中毒、霉玉米中毒、霉变甘蔗中毒等。
三、食物中毒的预防
1. 控制食物中毒关键在预防,搞好饮食卫生,严把“病从口入”关。
2. 加工好的食物应立即食用,食用常温下已存放4~5 h的熟食是最危险的,因为许多有害细菌在常温下可大量生长繁殖。存放熟食必须重新加热(70℃以上)才能食用。
3. 不食用病死的禽畜肉,不吃变质、腐烂的食品。
4. 不要采摘、捡拾、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以及不认识的野生菌类、野菜和野果。
5. 购买和食用罐头、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开罐、打开包装后要尽快食用,不可放在罐内或存放过久。建议不要购买散装白酒和植物油。
6. 要做好自备水的防护,保证水质卫生安全;不要饮用未经煮沸的生活饮用水。
7. 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杀虫剂、杀鼠剂和消毒剂等不要存放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避免被误食、误用。
8. 加工、贮存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凉菜专人制作。不能在常温下保存剩菜,以免为病菌生长繁殖和释放毒素创造条件。
9. 刀、砧板等用具要经常清洗,并要保持干爽,以免细菌滋生,成为传播细菌的途径,污染其它食物。
10.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接触生鱼、生肉和生禽后必须再次洗手。上厕所后,更要彻底地清洁双手。父母要以身作则,教导孩子在进食前后及上厕所后要洗手,养成良好的习惯。
11. 新鲜的食物要储存好,马上用不完的,应放在冰箱中储存。
12. 食物必须煮熟煮透,不生吃海鲜、河鲜、肉类,隔夜的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13. 制作凉拌菜时应将手洗净、消毒,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供加工凉拌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14. 家庭自办宴席时,应了解厨师的健康状况,并临时隔离加工场地,避免闲杂人员进入。
15. 为防止蔬菜农药残留中毒,购买绿叶蔬菜最好去正规市场。
16. 不要食用路边摊位出售的自制熟肉、凉拌菜等。
17. 不生吃水产品,尽量不食用开水焯、醋拌或酒醉等方法加工的海产品,严禁食用河豚鱼等明令禁止的食品。
四、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
1. 立即停止供应和食用可疑中毒食物。
2. 采用指压咽部等紧急催吐办法尽快排出毒物。并用塑料袋留好呕吐物或大便,带着去医院检查,有助于诊断。
3. 尽快将患者送附近医院救治。
4. 马上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注意保护好中毒现场,就地收集和就地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其原料,禁止转移、销毁。
5.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