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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脱贫,再解决环境问题"抑或"先保护环境,再解决贫困问题"都是徒劳无功的假命题。如何搭建环境保护与扶贫之间的桥梁,关系到环境保护目的的真正实现,是民生法治观指导下环境法的发展方向。以消除世界贫困为终极目标的世界银行在扶贫实践的过程中意识到扶贫与环境保护的高度关联性以及环境政策及其实施对减缓贫困的积极作用,逐步将"环境保护"纳入其主流工作并实现了双赢。世界银行的环境政策为环境法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包括坚持"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开拓环境法的益贫功能以及设立重在"赋权"的制度体系等等,实现环保与扶贫之间的良性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