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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扶贫格局”中的社会扶贫模式必然要广泛吸纳多元主体的参与。以“一网三超”为载体,山西省L县“1+3”社会扶贫模式推动了贫困户需求导向的社会资源归集最大化以及社会扶贫参与关系互构。从“制度—关系—行为”框架看,“1+3”社会扶贫模式在组织功能、持续性关系、主体参与行动等方面尚有拓展空间。相应地,流程再造和人才吸纳的制度嵌入、政策实施协同的可持续性关系构建、精准施策的社会服务协同行动,是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发展的工具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