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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不断的发展,但是对国家考试信息是否豁免公开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这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判决所采理由各不相同。究其根本,是制度上的不完善和理念上的墨守成规造成了国家考试信息公开的困境。对此,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框架下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当然在目前相关法规未修订的情况下,应对答卷等国家考试信息进行实质性审查;同时,还应提高行政机关的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