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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梧州电台与广东电台跨地区联合发展的做法和成效 2005年3月,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与广东人民广播电台正式实施跨地区联合发展办电台的合作,即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和不改变梧州电台台标呼号、职能、隶属关系、资产所有权、对外形象“五不变”的前提下,梧州电台委托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对新闻节目以外的各类节目和广告进行经营,并由其注入资金、技术,改造电台的制作播出设备,走联合发展道路。具体合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