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于一些“特别”的观点,人们应该会用自己的头脑去分析,去思考,用自己的脚去走路,用言论的权利去批评、去判断,不管对方是多么了不起的大人物。
每年两会上都会有一些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争议,这不足为奇。但是今年一些引发媒体热烈争议的意见和建议,观点有点“极端”,而由于提议者往往身份显赫,其言论便像重磅炸弹一样具有某种“杀伤力”。
譬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喻权域接受采访时称:当前一些学者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歪曲历史,为八国联军侵华特别是日本侵华翻案,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要专项立法,对那些为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列强侵华翻案,特别是为日本侵华战争翻案的论者乃至媒体负责人要以法律手段惩办。
又譬如,全国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祥福倡导:“一对夫妻拥有一套房子”;对“一户一房制”之外的房子,国家进行回购。他呼吁国家要制定“一户一房”的相关法律政策和配套的规章制度,并且对房子的面积也要限制,他建议结合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社会经历和年龄大小、职务职称等各种因素,制定一个社会公认的“面积标准”,等等。
我这里特别想商议一下“明星委员”吴敬琏的一些提议。
吴先生提出,春运不涨价还不如直接贴补农民工,等等。此论颇得一些半桶子经济学票友的好评,他们认为不涨价解决不了春运期间火车运力紧张的问题。但他们难道忘了,垄断之下的铁路根本没有“市场”之说,涨价同样没有解决运力紧张问题?一些经济学者满足于做拨拉算盘的“账房先生”,常常令人忍俊不禁。
紧接着,吴敬琏先生又表示,城市化过程并不是房主自己创造的价值,因此城市拆迁补偿不应按市场价进行。言下之意,还是由政府或者开发商定价吧,似乎强行拆迁爱给多少给多少,不服就派警察抓人赶人的办法最好。我记得周其仁先生仿佛有先见之明似的,早就撰文批驳过类似观点(也说明吴先生的观点其实在社会上“早已有之”)。城市化过程的确不是房主自己创造的价值,但千万别忘了,那也不是房地产商和政府创造的价值。不信你让地方政府去大沙漠上搞三通一平、房地产商到孤岛上盖楼试试,谁来买账。城市化过程是人的聚集效应产生的价值,它使城市的一切商品都变得有价而且价格随着“人气”水涨船高!那么,城市化的功劳就应该是聚集者“人人有份”。但是这个“人人有份”并不好分配,因此,按市场规律办事才是唯一公平、公正的办法。但素有“吴市场”之称的吴先生此时又不讲市场了,他似乎要把市场经济的所有功劳全部算到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头上,却又不明说,就来了个偷换概念法。偷换了什么概念?偷换了这样一个概念——城市化过程既然不是你房主自己创造的价值,就是“我”——有话语权和强制权的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创造的价值!
如果真要按吴先生的逻辑办事,就应该是城市化的功劳人人有份,尤其是那些新进入者“更有份”,那么,开发商的利润、地方政府卖地的钱统统应该拿出来平均分配给他们才公平合理。再推而广之,所有商品的利润都不是企业主和商人自己(单方)创造的,而是工人、消费者共同创造的结果,因此利润也都要拿出来平分。那么,我们还要市场经济做什么?还要产权干什么?我相信那样一个人人平均分配的世界,将没有人会努力去工作,没有人会去创造财富。
“吴市场”的“理论”仍然有巨大的迷惑性,令我忍不住要费些笔墨在此廓清。
两会上,代表和委员们怎么说是他们的权利,对此本人表示尊重。对于一些“特别”的观点,人们应该会用自己的头脑去分析,去思考,用自己的脚去走路,用言论的权利去批评、去判断,不管对方是多么了不起的大人物。
每年两会上都会有一些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争议,这不足为奇。但是今年一些引发媒体热烈争议的意见和建议,观点有点“极端”,而由于提议者往往身份显赫,其言论便像重磅炸弹一样具有某种“杀伤力”。
譬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喻权域接受采访时称:当前一些学者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歪曲历史,为八国联军侵华特别是日本侵华翻案,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要专项立法,对那些为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列强侵华翻案,特别是为日本侵华战争翻案的论者乃至媒体负责人要以法律手段惩办。
又譬如,全国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祥福倡导:“一对夫妻拥有一套房子”;对“一户一房制”之外的房子,国家进行回购。他呼吁国家要制定“一户一房”的相关法律政策和配套的规章制度,并且对房子的面积也要限制,他建议结合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社会经历和年龄大小、职务职称等各种因素,制定一个社会公认的“面积标准”,等等。
我这里特别想商议一下“明星委员”吴敬琏的一些提议。
吴先生提出,春运不涨价还不如直接贴补农民工,等等。此论颇得一些半桶子经济学票友的好评,他们认为不涨价解决不了春运期间火车运力紧张的问题。但他们难道忘了,垄断之下的铁路根本没有“市场”之说,涨价同样没有解决运力紧张问题?一些经济学者满足于做拨拉算盘的“账房先生”,常常令人忍俊不禁。
紧接着,吴敬琏先生又表示,城市化过程并不是房主自己创造的价值,因此城市拆迁补偿不应按市场价进行。言下之意,还是由政府或者开发商定价吧,似乎强行拆迁爱给多少给多少,不服就派警察抓人赶人的办法最好。我记得周其仁先生仿佛有先见之明似的,早就撰文批驳过类似观点(也说明吴先生的观点其实在社会上“早已有之”)。城市化过程的确不是房主自己创造的价值,但千万别忘了,那也不是房地产商和政府创造的价值。不信你让地方政府去大沙漠上搞三通一平、房地产商到孤岛上盖楼试试,谁来买账。城市化过程是人的聚集效应产生的价值,它使城市的一切商品都变得有价而且价格随着“人气”水涨船高!那么,城市化的功劳就应该是聚集者“人人有份”。但是这个“人人有份”并不好分配,因此,按市场规律办事才是唯一公平、公正的办法。但素有“吴市场”之称的吴先生此时又不讲市场了,他似乎要把市场经济的所有功劳全部算到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头上,却又不明说,就来了个偷换概念法。偷换了什么概念?偷换了这样一个概念——城市化过程既然不是你房主自己创造的价值,就是“我”——有话语权和强制权的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创造的价值!
如果真要按吴先生的逻辑办事,就应该是城市化的功劳人人有份,尤其是那些新进入者“更有份”,那么,开发商的利润、地方政府卖地的钱统统应该拿出来平均分配给他们才公平合理。再推而广之,所有商品的利润都不是企业主和商人自己(单方)创造的,而是工人、消费者共同创造的结果,因此利润也都要拿出来平分。那么,我们还要市场经济做什么?还要产权干什么?我相信那样一个人人平均分配的世界,将没有人会努力去工作,没有人会去创造财富。
“吴市场”的“理论”仍然有巨大的迷惑性,令我忍不住要费些笔墨在此廓清。
两会上,代表和委员们怎么说是他们的权利,对此本人表示尊重。对于一些“特别”的观点,人们应该会用自己的头脑去分析,去思考,用自己的脚去走路,用言论的权利去批评、去判断,不管对方是多么了不起的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