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就上诉管理委员会的改革作出历史性决定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engyicai201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各成员国作出的压倒性表决,欧洲专利组织理事会决定改革上诉管理委员会,不过本次改革仍将在欧洲专利公约框架内进行。
  欧洲专利组织同意实施欧洲专利局(EPO)建议的全面改革。本次改革建议旨在提高上诉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效率,同时通过提高上诉管委会的自治性等方式增强公众对管委会独立性的认识。
  由于上诉管理委员会负责裁决欧洲专利局针对欧洲专利申请(例如,经过初审程序的专利申请)和欧洲专利(经过异议程序的专利)作出的决定,因此本次改革具有根本性意义。管委会的判例法影响到今后的欧洲专利申请和欧洲专利的处理办法,管委会的裁决对于上诉各方的业务规划具有决定性意义。
  欧洲专利局局长巴特斯特利(Beno?t Battistelli)指出,欧洲专利组织的这一决定“最终促成了欧洲专利局设想多年的上诉制度改革。在经历了1995年和2004年两次改革尝试失败之后,这是一件历史性成就。”巴特斯特利局长还补充道:“提高人们对于上诉管理委员会的独立性的认识以及提升管委会的效率,对于建立人们对于欧洲专利局上诉制度的信任和信心以及保持该项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本次改革意味着,当前的上诉管理委员会将经历重组,变成欧洲专利局内部的一个单位。该单位将由上诉管委会主任负责管理。目前该单位尚未设置主任一职,该职位将在改革之后设立。该单位的主任将向欧洲专利组织理事会唯一负责,而不向欧洲专利局局长负责。
  另外,本次改革还需要新建一个理事会下属委员会,称为“上诉管委会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作为理事会与管委会单位的联络环节,将向管委会单位提供有关组织管理问题的顾问建议,包括就管委会的工作提供一般性建议。
  另外,在本次改革的框架内,欧洲专利局局长将把所有涉及管委会单位的管理权力转让给管委会单位的主任。管委会单位主任还将担任欧洲专利局扩大上诉管委会(欧洲专利公约系统内的最高级别审判机构)主席。本次改革的另一个目标是加强管委会的效率,并且在未来几年提高管委会单位的成本覆盖率。
  按照改革内容,还将为上诉管委会的委员和主任设立专门的职业系统,另外将新增有关委员和主任在任期过后的受雇问题的新规定,这旨在确保欧洲专利局上诉系统的廉正性,防止发生潜在利益冲突。
  最后,在本次改革范围内,上诉管委会所在地将搬迁到位于德国慕尼黑市的一处新址,从而与欧洲专利局办公楼相分离。
  本次改革势必能够实现其目标,让欧洲专利局系统的用户打消对上诉管委会独立性的疑虑,另外,鉴于各方在欧洲专利事务上将面临非常高的风险,本次改革还将解决用户对于诉讼速度和效率的需求。
  翻译:任庆涛
其他文献
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中增加了所谓的“互联网专条”,引发了高度关注。相关条文表述如下:“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或者应用服务实施下列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一)未经用户同意,通过技术手段阻止用户正常使用其他经营者的网络应用服务;(二)未经许可或者授权,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应用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
期刊
一、尽管人们常说法律和技术是现代文明的双翼,但像乌鸦一样在天空飞翔的技术总是将如同在地上爬行的蜗牛一样的法律远远抛在身后。在表面冷静、内心狂野而不理智的技术面前,立法者不得不总是“事后诸葛亮”地总结技术进步造成的各种问题并从行为角度加以类型化,进而在公平、效率、秩序等一系列高高飘扬、耀人眼球的价值目标之下,出台各种高大上的规制措施。反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互联网专条的出台[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技
期刊
近年来,针对百度搜索推广(竞价排名)服务的商标侵权或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不断发生,最近的“魏则西事件”又将百度搜索推广推上了风口浪尖。但是,对于百度在搜索推广服务涉及商标或不正当竞争纠纷中的法律地位,始终存在争议。不少法院否认百度作为广告发布者的法律地位,而一些工商管理部门则持相反的意见。有鉴于此,本文尝试就此进行一个粗浅的分析。  一、搜索推广服务与商标侵权问题  搜索推广服务基于搜索引擎技术推出的
期刊
前几天,王健林在接受采访时提出的“一个亿的小目标”在微信朋友圈里刷屏。这段本意为引导年轻人创业行为的中肯建议,却一时间激起人们对于财富、成功与整个人生的诸多抱怨与感慨,甚至派生出诸多用以调侃的段子。的确,一个亿的“小”目标,对于很多人来说真的遥不可及,特别是对知识产权人而言,更是难上加难,正如在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评审过程中,国家局领导曾多次表示希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中的品牌机构应该实现年收入一
期刊
案例1:确认不侵犯本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及损害赔偿案  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确认不侵害专利权、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三终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简称本田株式会社)以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双环股份公司)涉嫌侵害其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于2003年向其发送警告函并向法院提起侵害专利权诉讼。双环股份公司
期刊
为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互联网领域的正常竞争秩序,《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十三条专门对经营者利用网络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作出了规定。从立法技术上看,草案第十三条采用分类列举的方式,对经营者利用网络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进行了类型化的区分并提出了明令禁止的要求,这显然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囿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的复杂性,加之从形式上对纷繁复杂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
期刊
案例1: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陈喆(笔名:琼瑶)  被告: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简称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东阳星瑞公司)  【案情】  陈喆,笔名琼瑶,于1992年10月创作完成剧本《梅花烙》,未以纸质方式公开发表;怡人传播有限公司依据剧本《梅花烙》
期刊
2016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高法解释二”)第八条对功能性特征进行了解释,并对功能性特征的相同或等同进行了明确。  上述第八条如下:“功能性特征,是指对于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之间的关系等,通过其在发明创造中所起的功能或者效果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但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仅通过阅读权利要
期刊
从7月1日起,欧专局实行改革后的异议程序。此次改革主要目的在于缩短欧专局异议部门处理异议程序的时间。该目的的实现主要源自异议程序的简化和异议部门内部处理时间的缩短:通过避免异议程序中,因双方多次发表书面意见和提交证据造成反复拉锯延长审理时间,以及将欧专局异议部门内部的审理时间从11个月减为5个月,使得欧专局能够将异议程序的审结时间由原先大约19-27个月缩短至15个月。  此次改革实现了对异议程序
期刊
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第十三条专门规定了四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被称之为“互联网专条”。这表明立法者意识到近年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频发对广大网民的利益造成了巨大伤害,因此试图以专条的方式规范该行业竞争秩序。那么,这些年中国互联网竞争生态经历了哪些阶段,行业频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体现在哪些方面,该条的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