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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补偿机制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该研究选取甘肃东部、西部、中部的灵台、庆城、山丹、瓜州和皋兰5县为对象,重点分析了2005~2007年各个试点县的补偿模式、基金运行、参合农民受益率和补偿情况等方面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针对当前在补偿机制方面的不足,该研究从家庭账户与县级统筹相结合、门诊支付比例、风险基金的建立以及医药费用合理控制等方面提出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