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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社会的规范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法治社会也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理想状态;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创设出“良法”,创设法律的过程就是“立法”。对于像我国这样地域广阔的国家,由于行政区划而带来的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配置问题是有关立法能否达到均衡统一并以期实现中央与地方立法关系法治化的关键,也是促进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关键。在我国中央与地方的立法工作中,还存在着立法混乱、以立法谋私、借立法卸责扩权、重复立法、立法效率低下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较粗或者划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