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电力体制改革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国范围内电力体制改革拉开序幕。由于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程度不深,市场化程度不高,售电公司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主体,其盈利模式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方向,本文通過建立差异化的新价格体系、直供电增供扩销、多元化盈利等三个方面对售电公司盈利模式进行探究,以期对我国新的电力改革有所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售电公司;盈利模式;差异化价格;大用户直供;多元化
引言
在即将全面开放的售电市场环境下,售电公司应该拥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市场运营机制,选择适合公司经营状况的业务发展模式。从我国目前售电市场开放政策和经济发展形势来看,售电公司前期盈利将以基本电力销售模式为主,中后期伴随着配电网的投入,将同步增加附加增值服务模式,最后这两种模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提升售电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一、差异化价格体系
科学合理地设计销售价格将直接关系到售电公司的盈利和利润。差异化电价是探索和建设新价格合约的重要手段。具体来说,用户实行差异化电价,即设计每个上述价格,并将其呈现给用户同时,每个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电力习惯和电力偏好选择一个电力消费价格模式。
差异化价格由可变价格合同和参考价格合同两部分组成。
(一)可变价格合同
可变价格合同提供了一些价格类型,并在每种类型下设定了不同的价格水平合同。价格类型应包括但不限于实时电价,使用时间电价格,极高峰电价和不稳定的高峰电价。同时也可以多元化定义峰谷期,极端峰值和非极端峰值,进一步细分可变价格合同。
(二)参考价格合同
参考价格合同不仅提供单一电价(一般由政府制定价格),同时为用户提供可变价格合同,供用户选择。设定参考价格一方面可以增加用户对菜单价格的接受程度。当用户面对菜单的参考价格时,您可以选择一种新的价格类型(如分时价格,极高峰值等),您也可以选择参考价格,选择参考价格意味着用户选择维持现状;另一方面,确保差异化价格的实施能够在用户端和电力营销部门帕累托改进。用户总是可以选择参考价格,所以对于合理的用户来说,价格的接受度不会更糟,电力营销部门有权调整可变价格合同,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总是可变价格的合同设定部分参考价格,所以实施菜单价格不会恶化电力营销的状况。。
差异化价格可以通过电力营销实践过程进行优化。参考价格合约的初始值为当前电价,并且在电价菜单的重复期间保持不变。可变价格合约的初始价值可以根据目前的电价进行调整。例如,如果当前价格是固定价格,则菜单价格的时间价格可以分为两类:峰谷价格差是当前价格的时间分摊价格的±10%和最高价格差异目前价格为30%的时间价格。
二、大用户直供电增供扩销
影响售电业绩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售电量,如何拓展新的售电业务市场,对于新设售电公司至关重要。根据9号文件精神,鼓励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各类主体自愿参与,逐步扩大直供电交易范围。
售电公司和大用户之间开展的直供电的交易,以及各利益方形成的收益,我们可以用以下模型来进行分析,我们对模型先做如下假设,详见表格1
大用户收益:
分析某一大用户通过直购电获得的收益,就是比较该大用户在同一时段同等用电需求的情况下,选择向售电企业购电电厂直购并支付给电网公司转运费用时的电费支出与选择向电网公司购电时的电费支出之差。
L3=(P3-P2^(-1/2) T)Q
电网公司收益:
在直购电模式下,电网公司的收益只能来自于过网费,过网费一般都由国家或省级政府进行统一定价。
L2=TQ
售电企业收益:
售电企业直供电收益就是比较该电网公司在同一时段同等用电需求的情况下,选择向大用户售电大用户直供并支付给电网公司转运费用时的电费收入与选择向电网公司售电时的电费收入之差。
L1=(P2-P1^(-1/2) T)Q
显然,某售电企业与大用户能够达成直购电交易的收益必然都要大于零,于是有
P2≥P1+1/2T P3≥P2+1/2T
于是可以得到售电企业能够与大用户达成直购电交易的必要条件:
P2≤(P3+P1)/2 P3≥P1+T
就是说在保证大用户与售电企业收益都大于零的直购电交易模式下相对于传统模式,如果收益小于零则双方均无直购电交易的动机,其直购电的价格必须介于两者原来交易价格之间。
三、多元化盈利
未来的售电公司应该是一个综合服务型企业,除了本职的售电业务之外,售电公司应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有利条件,开展多种差异化的增值服务,最大程度的增厚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
(一)个性化服务模式
电力公司的销售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开展负荷预测,制定合理的用电需求计划。由于电能的不可存储特性,公司可以根据各客户日常的用电需求,按照一定的时间区间,定期做好其历史用电数据和企业负荷数据统计,分析客户日常用电量水平,为其提供切实可行的用电计划。同时,公司可以参照德国Emprimo公司销售经验,为有特殊要求的电力客户开发电源包。此外,通过大数据设立能源监测平台,开展日常能源监测服务。
(二)环保服务模式
为了促进低碳电力行业的发展,售电公司的销售可以提供节能环保服务。一方面,公司可以依托永清环保有限公司,强大的科研力量和成熟的环保技术,做好潜在电力客户的环保方案设计和技术咨询,提高日常用户环保的消费的意识。另一方面,强化环保带电设备供应,提供从最初的产品设计,后续安装和维护等配套服务。例如日本东京电力公司推出感应加热炊具,节能热水器等高性能电器产品,实现“节能住宅”营销策略的建设。
(三)网络服务模式
在大力发展“互联网+”的时代,电力公司的销售应继续推动电力网的使用,提供网络服务。目前电力客户几乎全部使用智能电表,在万物互联的未来,售电公司可以更加准确全面地获取用户电量数据,为最终实现网络在线服务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售电公司可以从美国奥普公司的经验中学习,收集在网络平台上的数据进一步统计分析,为用户建立在线“电源文件”,方便用户随时查看电子账单,用电量等。另外,在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日新月异的现代,售电公司应该通过余额宝、微信等等多形式的支付方式,做到用电客户用户“一键式付款”,既方便用电客户,也有利于公司资金回笼,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增强用户体验感和满意度。
参考文献:
[1] 包强,王晓雯.市场竞争环境下售电业务发展方向探索[J].电力需求侧管理,2015,(04):48-51.
[2] 张旭东.新电改之后哪六类企业将成为售电侧主角[J].广西电业,2015,(01):85.
作者简介:
曹斌,(1985-)男,湖南浏阳人,本科,主任审计师,主要从事单位审计、绩效管理工作。
关键词:售电公司;盈利模式;差异化价格;大用户直供;多元化
引言
在即将全面开放的售电市场环境下,售电公司应该拥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市场运营机制,选择适合公司经营状况的业务发展模式。从我国目前售电市场开放政策和经济发展形势来看,售电公司前期盈利将以基本电力销售模式为主,中后期伴随着配电网的投入,将同步增加附加增值服务模式,最后这两种模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提升售电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一、差异化价格体系
科学合理地设计销售价格将直接关系到售电公司的盈利和利润。差异化电价是探索和建设新价格合约的重要手段。具体来说,用户实行差异化电价,即设计每个上述价格,并将其呈现给用户同时,每个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电力习惯和电力偏好选择一个电力消费价格模式。
差异化价格由可变价格合同和参考价格合同两部分组成。
(一)可变价格合同
可变价格合同提供了一些价格类型,并在每种类型下设定了不同的价格水平合同。价格类型应包括但不限于实时电价,使用时间电价格,极高峰电价和不稳定的高峰电价。同时也可以多元化定义峰谷期,极端峰值和非极端峰值,进一步细分可变价格合同。
(二)参考价格合同
参考价格合同不仅提供单一电价(一般由政府制定价格),同时为用户提供可变价格合同,供用户选择。设定参考价格一方面可以增加用户对菜单价格的接受程度。当用户面对菜单的参考价格时,您可以选择一种新的价格类型(如分时价格,极高峰值等),您也可以选择参考价格,选择参考价格意味着用户选择维持现状;另一方面,确保差异化价格的实施能够在用户端和电力营销部门帕累托改进。用户总是可以选择参考价格,所以对于合理的用户来说,价格的接受度不会更糟,电力营销部门有权调整可变价格合同,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总是可变价格的合同设定部分参考价格,所以实施菜单价格不会恶化电力营销的状况。。
差异化价格可以通过电力营销实践过程进行优化。参考价格合约的初始值为当前电价,并且在电价菜单的重复期间保持不变。可变价格合约的初始价值可以根据目前的电价进行调整。例如,如果当前价格是固定价格,则菜单价格的时间价格可以分为两类:峰谷价格差是当前价格的时间分摊价格的±10%和最高价格差异目前价格为30%的时间价格。
二、大用户直供电增供扩销
影响售电业绩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售电量,如何拓展新的售电业务市场,对于新设售电公司至关重要。根据9号文件精神,鼓励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各类主体自愿参与,逐步扩大直供电交易范围。
售电公司和大用户之间开展的直供电的交易,以及各利益方形成的收益,我们可以用以下模型来进行分析,我们对模型先做如下假设,详见表格1
大用户收益:
分析某一大用户通过直购电获得的收益,就是比较该大用户在同一时段同等用电需求的情况下,选择向售电企业购电电厂直购并支付给电网公司转运费用时的电费支出与选择向电网公司购电时的电费支出之差。
L3=(P3-P2^(-1/2) T)Q
电网公司收益:
在直购电模式下,电网公司的收益只能来自于过网费,过网费一般都由国家或省级政府进行统一定价。
L2=TQ
售电企业收益:
售电企业直供电收益就是比较该电网公司在同一时段同等用电需求的情况下,选择向大用户售电大用户直供并支付给电网公司转运费用时的电费收入与选择向电网公司售电时的电费收入之差。
L1=(P2-P1^(-1/2) T)Q
显然,某售电企业与大用户能够达成直购电交易的收益必然都要大于零,于是有
P2≥P1+1/2T P3≥P2+1/2T
于是可以得到售电企业能够与大用户达成直购电交易的必要条件:
P2≤(P3+P1)/2 P3≥P1+T
就是说在保证大用户与售电企业收益都大于零的直购电交易模式下相对于传统模式,如果收益小于零则双方均无直购电交易的动机,其直购电的价格必须介于两者原来交易价格之间。
三、多元化盈利
未来的售电公司应该是一个综合服务型企业,除了本职的售电业务之外,售电公司应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有利条件,开展多种差异化的增值服务,最大程度的增厚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
(一)个性化服务模式
电力公司的销售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开展负荷预测,制定合理的用电需求计划。由于电能的不可存储特性,公司可以根据各客户日常的用电需求,按照一定的时间区间,定期做好其历史用电数据和企业负荷数据统计,分析客户日常用电量水平,为其提供切实可行的用电计划。同时,公司可以参照德国Emprimo公司销售经验,为有特殊要求的电力客户开发电源包。此外,通过大数据设立能源监测平台,开展日常能源监测服务。
(二)环保服务模式
为了促进低碳电力行业的发展,售电公司的销售可以提供节能环保服务。一方面,公司可以依托永清环保有限公司,强大的科研力量和成熟的环保技术,做好潜在电力客户的环保方案设计和技术咨询,提高日常用户环保的消费的意识。另一方面,强化环保带电设备供应,提供从最初的产品设计,后续安装和维护等配套服务。例如日本东京电力公司推出感应加热炊具,节能热水器等高性能电器产品,实现“节能住宅”营销策略的建设。
(三)网络服务模式
在大力发展“互联网+”的时代,电力公司的销售应继续推动电力网的使用,提供网络服务。目前电力客户几乎全部使用智能电表,在万物互联的未来,售电公司可以更加准确全面地获取用户电量数据,为最终实现网络在线服务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售电公司可以从美国奥普公司的经验中学习,收集在网络平台上的数据进一步统计分析,为用户建立在线“电源文件”,方便用户随时查看电子账单,用电量等。另外,在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日新月异的现代,售电公司应该通过余额宝、微信等等多形式的支付方式,做到用电客户用户“一键式付款”,既方便用电客户,也有利于公司资金回笼,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增强用户体验感和满意度。
参考文献:
[1] 包强,王晓雯.市场竞争环境下售电业务发展方向探索[J].电力需求侧管理,2015,(04):48-51.
[2] 张旭东.新电改之后哪六类企业将成为售电侧主角[J].广西电业,2015,(01):85.
作者简介:
曹斌,(1985-)男,湖南浏阳人,本科,主任审计师,主要从事单位审计、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