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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和布坎南提出合谋的概念后,股东与经理的关系就从代理理论的代理关系拓展到合谋关系,即大股东与管理层勾结共同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与经理合谋的原因有多种,其中最主要的是大股东监督机制的弱化。本文以山东临工曲线MBO为例,分析了南方香江股权收购原上市公司山东临工背后,大股东借壳上市和管理层MBO的真正目的以及大股东与管理层合谋的过程和经济后果。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中,需要不断完善企业的制衡机制和法律规范,才能有效防止大股东与管理层的合谋行为,从而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