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 高检院, 各民主党派中央, 有关人民团体,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rn《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财会 〔2017〕 25号)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