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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2年1月1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开始推行。随着“营改增”工作的陆续推进,建筑施工企业本身面临的形势也日益复杂,在今后建筑施工企业本身将会面临更多问题与挑战。本文将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可能遇到的问题来详细探讨应对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问题;施工企业;对策年渡
中图分类号:K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2-0129-02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步骤,推动营业税改受增值税对于降低企业税负,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建筑行业的“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机遇,同时又带来了挑战。“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固然能够享受到新政的优惠,但同时也会出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就会对建筑施工企业造成挑战。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营改增之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一、营改增的实施
2011年11月16日,国家制定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作为“营改增”的试点开始正式实施新税制。在随后的8月份,“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又陆续括展到了江苏、天津、浙江、福建、湖北、安徽、广东等省市。这标志着我国重要的税制改革,结构性减税措施的陆续推进。
“营改增”是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国产品同外国产品相比竞争力明显不足。这些因素都决定了营业税改收增值税的必然性。我国传统的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的税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必须要进行改变才能适应实际情况。
传统的两税并行的税收方式,无论是从税制完善性、经济结构调整还是从税收征管的角度来看都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两税并行实际上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设立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要防止重复增税。设置增值税能够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可是在现实中由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本身是非常窄的。对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而不征收增值税就会使得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增值税的优势也难以发挥。当前我国的经济结构难以转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征收营业税的企业不能进行抵扣、制造企业购进营业税劳务不能抵扣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营业税企业的税收不能抵扣必然要影响到经济结构的转型,会对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分工协作造成严重影响,这是营改增的重要原因。
二、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
“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形势将会发生深刻变化,建筑施工企业会面临许多问题。表现最为明显的几个问题是:
(一)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不降反增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大,且随着近些年建筑行业的发展,人力成本呈逐年上升趋势。“营改增”之后,企业人力成本本身是不能抵扣的,这就会使得企业的间接税负增加。此外建筑材料本身由于来源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有些建筑材料就无法取得抵扣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械设备属于固定资产折旧,按照新税制的要求,前年度的设备采购是不能当做抵扣项目来进行抵扣的。这样一来企业机械税负也将会增加。除此之外,由于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从而导致施工单位不得不融资垫款施工。此时借款费用无法抵扣,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税负。
(二)存在诸多不能抵扣的税项
在“营改增”实际实施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本身又许多税项不能进行抵扣。上文中提到的人工成本、设备成本就是典型例子。考察实际我们还会发现存量资产进项税和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也无法进行抵扣。存量资产主要指的是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购置在建筑施工单位中所占投入非常大,且设备年限使用时间较长。在设备购置过程如果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很难进行抵扣。这是我们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面临着拆迁和占用耕地的问题,由此就会产生拆迁费用和青苗补偿费用等。针对施工企业这类费用的支出,按照新税制的要求也是不能取得正规的增值税发票的。这类费用基本不能被抵扣,只能由施工企业自身来负担。
(三)临时设施的抵扣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需要搭建临时设施活动板房,根据有关方面的规定这类临时设施的费用也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按照有关规定,活动板房本身属于建筑物,直接购置板房不能抵扣。即便是购置制作板房材料的进项税也是不能抵扣的。这是需要我们注意的。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能够享受的进项税额还较少。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在“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所需要多交的税款将能够达到一倍之多。这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显然是不利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今后的对策
上文详细分析而来“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抵扣进税项少是最为典型的问题。针对上文中所提到的问题,在今后施工过程中工程人员必须要结合工程自身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来合理筹划企业税负,具体而言就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高度重视合同谈判,明确付款程序
施工单位在承接合同之前必须要高度重视合同谈判这一环节。在承接业务之前双方就要在材料购买、付款程序等方面打成一致。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尽量避免甲供材,对于大型设备的采购或要与供应商约定采购价款中包含运费的方式。约定运费就能够进行抵扣,按照以往经验,运费部分能够按照17%抵扣进项税。明确付款程序是重点,在实际谈判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与业主单位明确付款程序。明确付款程序的主要目的是要确保出线拖延工程款的情况,在谈判中要约定对方提供相應的购销凭证、请款申请以及增值税发票之后才能进行付款。合同谈判是一个重要环节,在今后承接业务之前必须要高度重视这个环节。
(二)实现自身转型
在今后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实现自身的转型,要逐步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机械自动化转型。正如上文所述人工成本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所占成本非常大,而人工成本本身又不在抵扣税项中。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就需要推动自身转型,向机械自动化方向转型,从而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的机械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税负,同时还能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在今后工作中应该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建筑施工企业还可以成立专业化公司,通过成立专业化的子公司来收集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同时这些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提供机械租赁业务,通过这样的形式也能够向项目公司提供能够抵扣的增值税专项发票。针对企业税负的筹划则可将总、分公司汇总纳税,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大量进项税留底无法抵扣的问题。对于实现法人内部之间的税负均衡,降低企业整体税负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施工中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三)要加強员工营改增培训,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
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要在平常时间加强对公司员工尤其是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营改增”之后,企业的税款计算将会出现诸多变化,要想适应这种新变化急需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税收法规的培训和指导。为了了解最新的税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加强同税务主管部门的合作沟通。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大部分财务人员对于税改背景以及核算方式等并不是非常熟悉。在培训过程中应该把税收计算方式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在培训过程中要加强会计核算、那谁管理以及事前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等方面的培训。要通过专业化地培训来适应新税制。对于税务岗位要选择那些有经验的财务人员来进行操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要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各项税收制度。
(四)不断提升企业税收筹划能力
税负合理筹划是未来建筑施工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工作过程中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税收筹划能力,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税负,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可以适当更新固定资产。这样做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现代化水平。同时能够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在选择合作商的时候要尽量选择那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合作商。选择这些合作商有助于降低自身的税负。在执行主营业务的同时还可以积极参一些短线或者是长线投资中来,这样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获利能力。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加强现金流管理,“营改增”之后企业本身面临的现金支付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因而需要制定新的资金使用计划来保证现金流。这样也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支付压力。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要明确付款期限,对于拖延工程款的应该增加违约惩罚力度。
“营改增”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非常大。在“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将会面临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来予以应对。在今后生产经营过程建筑施工企业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不断提升税收筹划能力从而适应新形势。
参考文献
[1] 李丽辉.营改增试点地区扩至全国企业减负激发经济活力[N].人民日报,2013-3-9.
[2] 邢爱婷.中华建筑报[N].2012-10-12.
[3] 周月萍,魏飞,曾明德.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挑战以及应对策略[EB/OL].中国律师网,2012.
[关键词]营改增;问题;施工企业;对策年渡
中图分类号:K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2-0129-02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步骤,推动营业税改受增值税对于降低企业税负,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建筑行业的“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机遇,同时又带来了挑战。“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固然能够享受到新政的优惠,但同时也会出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就会对建筑施工企业造成挑战。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营改增之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一、营改增的实施
2011年11月16日,国家制定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作为“营改增”的试点开始正式实施新税制。在随后的8月份,“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又陆续括展到了江苏、天津、浙江、福建、湖北、安徽、广东等省市。这标志着我国重要的税制改革,结构性减税措施的陆续推进。
“营改增”是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国产品同外国产品相比竞争力明显不足。这些因素都决定了营业税改收增值税的必然性。我国传统的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的税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必须要进行改变才能适应实际情况。
传统的两税并行的税收方式,无论是从税制完善性、经济结构调整还是从税收征管的角度来看都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两税并行实际上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设立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要防止重复增税。设置增值税能够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可是在现实中由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本身是非常窄的。对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而不征收增值税就会使得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增值税的优势也难以发挥。当前我国的经济结构难以转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征收营业税的企业不能进行抵扣、制造企业购进营业税劳务不能抵扣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营业税企业的税收不能抵扣必然要影响到经济结构的转型,会对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分工协作造成严重影响,这是营改增的重要原因。
二、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
“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形势将会发生深刻变化,建筑施工企业会面临许多问题。表现最为明显的几个问题是:
(一)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不降反增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大,且随着近些年建筑行业的发展,人力成本呈逐年上升趋势。“营改增”之后,企业人力成本本身是不能抵扣的,这就会使得企业的间接税负增加。此外建筑材料本身由于来源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有些建筑材料就无法取得抵扣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械设备属于固定资产折旧,按照新税制的要求,前年度的设备采购是不能当做抵扣项目来进行抵扣的。这样一来企业机械税负也将会增加。除此之外,由于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从而导致施工单位不得不融资垫款施工。此时借款费用无法抵扣,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税负。
(二)存在诸多不能抵扣的税项
在“营改增”实际实施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本身又许多税项不能进行抵扣。上文中提到的人工成本、设备成本就是典型例子。考察实际我们还会发现存量资产进项税和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也无法进行抵扣。存量资产主要指的是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购置在建筑施工单位中所占投入非常大,且设备年限使用时间较长。在设备购置过程如果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很难进行抵扣。这是我们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面临着拆迁和占用耕地的问题,由此就会产生拆迁费用和青苗补偿费用等。针对施工企业这类费用的支出,按照新税制的要求也是不能取得正规的增值税发票的。这类费用基本不能被抵扣,只能由施工企业自身来负担。
(三)临时设施的抵扣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需要搭建临时设施活动板房,根据有关方面的规定这类临时设施的费用也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按照有关规定,活动板房本身属于建筑物,直接购置板房不能抵扣。即便是购置制作板房材料的进项税也是不能抵扣的。这是需要我们注意的。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能够享受的进项税额还较少。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在“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所需要多交的税款将能够达到一倍之多。这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显然是不利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今后的对策
上文详细分析而来“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抵扣进税项少是最为典型的问题。针对上文中所提到的问题,在今后施工过程中工程人员必须要结合工程自身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来合理筹划企业税负,具体而言就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高度重视合同谈判,明确付款程序
施工单位在承接合同之前必须要高度重视合同谈判这一环节。在承接业务之前双方就要在材料购买、付款程序等方面打成一致。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尽量避免甲供材,对于大型设备的采购或要与供应商约定采购价款中包含运费的方式。约定运费就能够进行抵扣,按照以往经验,运费部分能够按照17%抵扣进项税。明确付款程序是重点,在实际谈判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与业主单位明确付款程序。明确付款程序的主要目的是要确保出线拖延工程款的情况,在谈判中要约定对方提供相應的购销凭证、请款申请以及增值税发票之后才能进行付款。合同谈判是一个重要环节,在今后承接业务之前必须要高度重视这个环节。
(二)实现自身转型
在今后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实现自身的转型,要逐步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机械自动化转型。正如上文所述人工成本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所占成本非常大,而人工成本本身又不在抵扣税项中。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就需要推动自身转型,向机械自动化方向转型,从而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的机械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税负,同时还能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在今后工作中应该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建筑施工企业还可以成立专业化公司,通过成立专业化的子公司来收集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同时这些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提供机械租赁业务,通过这样的形式也能够向项目公司提供能够抵扣的增值税专项发票。针对企业税负的筹划则可将总、分公司汇总纳税,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大量进项税留底无法抵扣的问题。对于实现法人内部之间的税负均衡,降低企业整体税负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施工中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三)要加強员工营改增培训,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
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要在平常时间加强对公司员工尤其是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营改增”之后,企业的税款计算将会出现诸多变化,要想适应这种新变化急需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税收法规的培训和指导。为了了解最新的税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加强同税务主管部门的合作沟通。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大部分财务人员对于税改背景以及核算方式等并不是非常熟悉。在培训过程中应该把税收计算方式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在培训过程中要加强会计核算、那谁管理以及事前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等方面的培训。要通过专业化地培训来适应新税制。对于税务岗位要选择那些有经验的财务人员来进行操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要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各项税收制度。
(四)不断提升企业税收筹划能力
税负合理筹划是未来建筑施工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工作过程中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税收筹划能力,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税负,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可以适当更新固定资产。这样做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现代化水平。同时能够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在选择合作商的时候要尽量选择那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合作商。选择这些合作商有助于降低自身的税负。在执行主营业务的同时还可以积极参一些短线或者是长线投资中来,这样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获利能力。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加强现金流管理,“营改增”之后企业本身面临的现金支付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因而需要制定新的资金使用计划来保证现金流。这样也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支付压力。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要明确付款期限,对于拖延工程款的应该增加违约惩罚力度。
“营改增”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非常大。在“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将会面临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来予以应对。在今后生产经营过程建筑施工企业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不断提升税收筹划能力从而适应新形势。
参考文献
[1] 李丽辉.营改增试点地区扩至全国企业减负激发经济活力[N].人民日报,2013-3-9.
[2] 邢爱婷.中华建筑报[N].2012-10-12.
[3] 周月萍,魏飞,曾明德.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挑战以及应对策略[EB/OL].中国律师网,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