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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为了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由方圆杂志社、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联合主办、河南省渑池县检察院承办、三门峡市工商联特别支持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探索与实践”座谈会在渑池举办,来自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以及工商联、企业界的七十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議。
本次座谈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上的讲话内容,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三门峡市检察院以及来自渑池、汝州、灵宝、义马、湖滨的基层检察院分别讲述了检察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地方经验,介绍了他们如何在具体工作中找准护航民企健康发展的关键点、着力点、需求点、落脚点和薄弱点。
随后,六位来自工商联、企业界的代表从自身经历和感受出发,介绍了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与会的检察官代表表示,目前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会后将认真研究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加强实践探索,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能力。
主题发言 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渑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建超
渑池县域民营企业近年来逐步发展壮大,截至目前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已达3000余家,其中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86家,民营企业占全县经济总量70%以上。
2018年我院在服务民营企业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率先成立了“渑池县检察院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探索拓展法律服务新路径、新方式,构建“五位一体”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模式,即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找准护航民企健康发展的关键点、着力点、需求点、落脚点和薄弱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潜心谋划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我院先后在全县范围内甄选100家规模民营企业,确定干警实行“一对一”检察服务。在企业悬挂“服务非公有制企业联系牌”,印制检察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微信二维码以及监督电话等信息。联系检察官深入企业,问计于企、征集需求、精准施策,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受到了上级院、渑池县委的充分肯定,赢得了民营企业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较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汝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新义
汝州市检察院开展了推动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院严格按照省市院工作部署,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紧盯立案监督,积极主动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专人梳理甄别,确定监督的方向和重点,加强跟踪监督,坚持宽严相济,审慎办理民营企业融资类刑事案件。二是严格审查把关,依法规范服务。围绕“充分、确凿、合法”要求,对涉民营企业长期“挂案”案件事实和证据间的合理性、关联性、证明力进行细致审查,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撤销案件通知书》,督促7起“挂案”案件全部撤案。三是严惩黑恶犯罪,精准高效服务。重点打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讨要债务、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批捕6件45人,起诉4件14人。四是清理企业“蛀虫”优质全面服务。围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索贿、受贿、侵占、挪用等犯罪,在依法严惩涉企职务犯罪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的不良影响。五是强化协作配合,常态长效服务。结合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工作部署,与法院、公安建立打击虚假诉讼工作联动机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坚持打击和监督并重,形成打击侵害民营企业虚假诉讼合力。
灵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尚粉红
近年来,灵宝市检察院认真贯彻省市院“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担当,构建了有效服务民企发展的“6 4”模式。我们坚持以司法办案为基本途径,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依法履职提升服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依法打击和预防侵犯民营企业的刑事犯罪、刑事违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共审查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案件11件13人。二是强化对涉及民营企业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我院在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的同时,更加重视强化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对民营企业债权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职工工资、劳动争议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为当事人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司法救济。三是加强与纪委监委的衔接,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义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曹样婷
义马市检察院把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主要着力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联络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工作进行调度安排,明确专人负责与企业的日常沟通联络工作,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严惩黑恶势力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收保护费、强迫交易、到民营企业寻衅滋事等犯罪,让民营企业家安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放心发展。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最大限度地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避免“够罪即捕”“入罪即诉”,坚决防止“带病起诉”情况发生。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工商联反映的突出问题,高度关注、认真办理、及时反馈,设立检企联络窗口,最大限度地提升服务效果。
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蒋小平
我院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击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使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大调研。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及座谈会,深入民营企业走访摸底,了解其现状及困难、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二是通过办案,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我院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6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快捕快诉、依法严惩。对涉案企业提供长效法律服务,定期回访调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做实做细服务,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陆祥·山茶郡”房地产项目历时10年后重新启动,曾有37户向原开发商交款的购房户,集体阻碍正常施工,我院及时通过法律宣传引导购房户依法维权,联合街道办协商解决了购房款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原购房户优惠购房的问题,保障了企業正常经营。四是建立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我院建章立制,指派专人负责;业务部门和民营企业结对帮扶,建立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