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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金库”已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块绊脚石,其隐藏深、危害大,治理复杂且难度大,近年来国家虽重拳出击,但收效不大。本文结合现阶段“小金库”治理现状、存在原因,从审查、治理两方面提出一些整治建议,以服务于同行。
关键词:小金库 审查 治理
“小金库”实质上就是部门违规所藏的“私房钱”,其来源众多,存在形式多样,不仅影响和谐人际关系构建、正常分配秩序,且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成为滋生犯罪的土壤。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多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清查治理“小金库”工作,虽打击力度不断提升,但仍屡禁不止、危害持续,为此如何彻治“小金库”备受关注。
一、“小金库”治理现状
治理“小金库”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虽然国家屡屡发文治理“小金库”,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据新京报报道,2009至2011年底,纳入全国“小金库”治理范围的110多万个单位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追究责任人10429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02人,行政处罚2426人,组织处理4043人,党纪政纪处分3058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个别地区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不平衡、不彻底等问题,滋生“小金库”的土壤和条件没有彻底铲除,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时有发生,“小金库”问题屡遭曝光,有的还相当严重,人民群众对此很有意见,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二、“小金库”屡禁不止原因分析
(一)地域(单位)保护主义
“小金库”往往是单位自己开设的“融资库”,其设置大多是为了满足小团体利益需求。随着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违反“八项规定”的出台,各级各部门在福利发放上不敢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小金库”应运而生,通过巧立名目变相地为单位职工谋取福利。因此,“小金库”的存在受到本单位、本地区的保护,能得到多数人的认同,从而为单位部门请客吃饭、滥发福利、购车买房提供了保护,但其最终后果则是公款私用,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得“小金库”成为腐败滋生、违反犯罪的土壤。
(二)监管力度不足
“小金库”整治关键在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与治理,但现阶段的监管力度仍不能达到彻治的目的。
1、管理机制不完善
我国对于“小金库”实行的是财政、检察院、审计部门多头管理,但由于缺乏协调沟通制度、联合管理规定、明细的职责划分制度等,使得多个部门的监管范畴无法细化明确,管理中缺乏合作力,进而影响了“小金库”的治理。如审计机关有审计权,但没有直接责任追究权,相关部门有责任追究权,却又缺乏大量的专业人员,如何协同配合有待完善。
2、内外监督力度不足
单位内部监督是单位资金公开化、透明化的重要保证,但很多单位部门缺乏内部监管体系,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会议审批制度、会计工作监督制度、审计稽查制度等,不关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公款私用、套取资金、白条抵库等现象时有发生。
3、整改落实不到位
在“小金库”审查过程中,一些单位虽认识到整治的必要性,但由于内外界监督不足,如本地政府部门未对该部门的整治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单位内部保护主义严重、相关监察审计部门未提供完善的整改措施等,易造成“小金库”整治半路而退或不予整治。
(三)个体主观因素
“小金库”的存在很大程度在于单位领导、会计人员与审计人员对单位内部资金管理的认识。首先,“小金库”多为少数人控制,能为其随意支配资金提供方便并带来现实的利益,得到相应的回报而又能逃避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一些单位领导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借助其实现自身升官发财的欲望。其次,一些会计工作者为满足领导的要求,不按财务制度办事,在工作中隐报、虚报,甚至出现做假账、做虚账现象,明知不可为但报有侥幸心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最后,由于“小金库”有设置秘密、表面合理的特点,一些审计人员因业务技能较差,不能将隐藏的“小金库”给揪出来或好人主义盛行,坚持原则不够,在审计中隐瞒实情。在单位内外部主观因素的作用下,以致“小金库”长久存在、屡禁不止。
三、整治建议
“小金库”是一颗严重危害社会的毒瘤,内外部监管不力是造成其长久存在的重要原因,个体因素更是直接原因。为此,彻底治理“小金库”应从查标、治本两方面入手,以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准确查找病根
1、明确“小金库”现存形式
近年来,在经济社会秩序调整、财政改革、新会计制度实施等因素的作用下,“小金库”也表现出新的特点,如“小金库”资金来源更为多样繁杂、存在方式更为隐蔽、使用方向更为福利等,使得“小金库”审查、治理难度提升。审查“小金库”是整治的基础,只有在明确现存形式的基础上,才能从其表面深入挖掘,进而“对症下药”,实现“小金库”的彻底整治。因此审计、检察机关等相关工作者必须全面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各种制度、法律法规,通过分析历来“小金库”存在状况,明确现阶段“小金库”的新内容和可能存在的新形式,把握具有“小金库”性质的资金,为后期治理奠定基础。
2、采用多元审查方法
查找“小金库”需“因地制宜、因人而异”,要根据各单位的不同特点,给予不同的审查方法。伴随“小金库”现存形式多样性而来的应是多元化的审查方式,现阶段主要采用突击检查、取样审查、抽样延伸、票据抽查、账面检查、支出审核、问询攻心等方法。但在审计实践中,想要通过被审单位内部信息来发现问题可谓非常之难,而通过挖掘外部线索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因此审计人员应将动态审计、衍射审计、关系审计等新方式运用到审计审查中,并坚持“两个结合”,即帐内与帐外相结合、审内与审外相结合,善于通过观察、访谈、分析,抓住每一条线索,让“小金库”无所遁形。 (二)提升监管、整治力度
贯彻落实“小金库”的治理问题,需要加强监管、整治的力度,通过激励与约束共施、优化内外监控,从根本上杜绝“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1、激励与约束共施
“小金库”之所以屡禁不止,与现阶段惩治力度不足、立法滞后有很大关系,因此治理“小金库”必须坚持惩防并举的原则。在“小金库”的处理上,除加大对单位的处罚力度,还应坚持“三个结合”,即经济处罚与政治处罚相结合、责任人与负责项目相结合、领导与直接责任人相结合,需根据“小金库”设置程度,给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相应惩处,以最大程度惩戒存有“小金库”的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注重预防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此外,在制度约束的同时还应结合多种激励措施,如对廉政建设部门、个人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以榜样、表彰方式评定先进集体,建立绩效考核、职业素质评定、日常表现评分等制度,以最大程度激发单位廉政办公,促使单位内部工作者尤其是领导者、会计、审计人员秉公办事,以提升单位资金利用的真实性、透明性。
2、优化内、外监控
(1)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与监督。强有力的内控是治理“小金库”的重要保证,单位要积极建立内部审计机制,确定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尤其要明确审计部门与领导层的关系,使审计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之外,独立发挥其职能。同时内部监督管理要实施全程监控措施,在资金控制上建立预算—监督—核算—风险管理“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保证每一笔支出、收入都在监控范围内。
(2)优化外部监督环境。仅依靠自查自纠是不能将“小金库”彻底清除的,应在强化内部监管的同时提供开放性的监督环境,通过设置民众举报机制、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制度、预决算网上公开等方式,将外界力量引入监督中,实现单位资金收入与支出公开化、透明化,防止“小金库”滋生。
四、结语
治理“小金库”是现阶段廉政建设、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不仅关系到单位内部建设的持续性,且影响到国家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想彻治 “小金库”,便不能“隔靴搔痒”,必须“重拳出击”,应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制度建设、公开透明等措施,让“小金库”无所遁形,最终实现彻底治理“小金库”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晶玲.研究小金库的治理方法与防范措施[J].企业导报,2012,(14):17—19
[2]杨军.浅析审查“小金库”的技巧与方法[J]. 金融之窗, 2011(07): 822—823
(罗斌,1983年生,广东人,广东省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研究方向: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关键词:小金库 审查 治理
“小金库”实质上就是部门违规所藏的“私房钱”,其来源众多,存在形式多样,不仅影响和谐人际关系构建、正常分配秩序,且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成为滋生犯罪的土壤。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多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清查治理“小金库”工作,虽打击力度不断提升,但仍屡禁不止、危害持续,为此如何彻治“小金库”备受关注。
一、“小金库”治理现状
治理“小金库”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虽然国家屡屡发文治理“小金库”,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据新京报报道,2009至2011年底,纳入全国“小金库”治理范围的110多万个单位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追究责任人10429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02人,行政处罚2426人,组织处理4043人,党纪政纪处分3058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个别地区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不平衡、不彻底等问题,滋生“小金库”的土壤和条件没有彻底铲除,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时有发生,“小金库”问题屡遭曝光,有的还相当严重,人民群众对此很有意见,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二、“小金库”屡禁不止原因分析
(一)地域(单位)保护主义
“小金库”往往是单位自己开设的“融资库”,其设置大多是为了满足小团体利益需求。随着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违反“八项规定”的出台,各级各部门在福利发放上不敢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小金库”应运而生,通过巧立名目变相地为单位职工谋取福利。因此,“小金库”的存在受到本单位、本地区的保护,能得到多数人的认同,从而为单位部门请客吃饭、滥发福利、购车买房提供了保护,但其最终后果则是公款私用,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得“小金库”成为腐败滋生、违反犯罪的土壤。
(二)监管力度不足
“小金库”整治关键在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与治理,但现阶段的监管力度仍不能达到彻治的目的。
1、管理机制不完善
我国对于“小金库”实行的是财政、检察院、审计部门多头管理,但由于缺乏协调沟通制度、联合管理规定、明细的职责划分制度等,使得多个部门的监管范畴无法细化明确,管理中缺乏合作力,进而影响了“小金库”的治理。如审计机关有审计权,但没有直接责任追究权,相关部门有责任追究权,却又缺乏大量的专业人员,如何协同配合有待完善。
2、内外监督力度不足
单位内部监督是单位资金公开化、透明化的重要保证,但很多单位部门缺乏内部监管体系,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会议审批制度、会计工作监督制度、审计稽查制度等,不关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公款私用、套取资金、白条抵库等现象时有发生。
3、整改落实不到位
在“小金库”审查过程中,一些单位虽认识到整治的必要性,但由于内外界监督不足,如本地政府部门未对该部门的整治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单位内部保护主义严重、相关监察审计部门未提供完善的整改措施等,易造成“小金库”整治半路而退或不予整治。
(三)个体主观因素
“小金库”的存在很大程度在于单位领导、会计人员与审计人员对单位内部资金管理的认识。首先,“小金库”多为少数人控制,能为其随意支配资金提供方便并带来现实的利益,得到相应的回报而又能逃避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一些单位领导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借助其实现自身升官发财的欲望。其次,一些会计工作者为满足领导的要求,不按财务制度办事,在工作中隐报、虚报,甚至出现做假账、做虚账现象,明知不可为但报有侥幸心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最后,由于“小金库”有设置秘密、表面合理的特点,一些审计人员因业务技能较差,不能将隐藏的“小金库”给揪出来或好人主义盛行,坚持原则不够,在审计中隐瞒实情。在单位内外部主观因素的作用下,以致“小金库”长久存在、屡禁不止。
三、整治建议
“小金库”是一颗严重危害社会的毒瘤,内外部监管不力是造成其长久存在的重要原因,个体因素更是直接原因。为此,彻底治理“小金库”应从查标、治本两方面入手,以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准确查找病根
1、明确“小金库”现存形式
近年来,在经济社会秩序调整、财政改革、新会计制度实施等因素的作用下,“小金库”也表现出新的特点,如“小金库”资金来源更为多样繁杂、存在方式更为隐蔽、使用方向更为福利等,使得“小金库”审查、治理难度提升。审查“小金库”是整治的基础,只有在明确现存形式的基础上,才能从其表面深入挖掘,进而“对症下药”,实现“小金库”的彻底整治。因此审计、检察机关等相关工作者必须全面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各种制度、法律法规,通过分析历来“小金库”存在状况,明确现阶段“小金库”的新内容和可能存在的新形式,把握具有“小金库”性质的资金,为后期治理奠定基础。
2、采用多元审查方法
查找“小金库”需“因地制宜、因人而异”,要根据各单位的不同特点,给予不同的审查方法。伴随“小金库”现存形式多样性而来的应是多元化的审查方式,现阶段主要采用突击检查、取样审查、抽样延伸、票据抽查、账面检查、支出审核、问询攻心等方法。但在审计实践中,想要通过被审单位内部信息来发现问题可谓非常之难,而通过挖掘外部线索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因此审计人员应将动态审计、衍射审计、关系审计等新方式运用到审计审查中,并坚持“两个结合”,即帐内与帐外相结合、审内与审外相结合,善于通过观察、访谈、分析,抓住每一条线索,让“小金库”无所遁形。 (二)提升监管、整治力度
贯彻落实“小金库”的治理问题,需要加强监管、整治的力度,通过激励与约束共施、优化内外监控,从根本上杜绝“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1、激励与约束共施
“小金库”之所以屡禁不止,与现阶段惩治力度不足、立法滞后有很大关系,因此治理“小金库”必须坚持惩防并举的原则。在“小金库”的处理上,除加大对单位的处罚力度,还应坚持“三个结合”,即经济处罚与政治处罚相结合、责任人与负责项目相结合、领导与直接责任人相结合,需根据“小金库”设置程度,给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相应惩处,以最大程度惩戒存有“小金库”的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注重预防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此外,在制度约束的同时还应结合多种激励措施,如对廉政建设部门、个人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以榜样、表彰方式评定先进集体,建立绩效考核、职业素质评定、日常表现评分等制度,以最大程度激发单位廉政办公,促使单位内部工作者尤其是领导者、会计、审计人员秉公办事,以提升单位资金利用的真实性、透明性。
2、优化内、外监控
(1)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与监督。强有力的内控是治理“小金库”的重要保证,单位要积极建立内部审计机制,确定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尤其要明确审计部门与领导层的关系,使审计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之外,独立发挥其职能。同时内部监督管理要实施全程监控措施,在资金控制上建立预算—监督—核算—风险管理“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保证每一笔支出、收入都在监控范围内。
(2)优化外部监督环境。仅依靠自查自纠是不能将“小金库”彻底清除的,应在强化内部监管的同时提供开放性的监督环境,通过设置民众举报机制、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制度、预决算网上公开等方式,将外界力量引入监督中,实现单位资金收入与支出公开化、透明化,防止“小金库”滋生。
四、结语
治理“小金库”是现阶段廉政建设、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不仅关系到单位内部建设的持续性,且影响到国家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想彻治 “小金库”,便不能“隔靴搔痒”,必须“重拳出击”,应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制度建设、公开透明等措施,让“小金库”无所遁形,最终实现彻底治理“小金库”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晶玲.研究小金库的治理方法与防范措施[J].企业导报,2012,(14):17—19
[2]杨军.浅析审查“小金库”的技巧与方法[J]. 金融之窗, 2011(07): 822—823
(罗斌,1983年生,广东人,广东省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研究方向:注册会计师专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