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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法学幼稚”,是法学界许多有识之士的共同感觉。怎样摆脱这一局面而建设一门社会主义中国法系,已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此,我们走访了我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王召棠先生。王教授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培养出来的第一届法学研究生,曾先后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复旦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从事教学与科研,担任过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西欧研究室副主任、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