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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它是人类无形的文化遗产,也是最鲜活的文化历史传统,实现对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其实,与物质不同遗产,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的目的就是在不扭曲文化遗产内容的前提下,更好地对其进行开发和利用。这样一来,在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也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旅游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旅游开发;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中图分类号】G852.1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各地都受到了高度的重视。尤其是山西省,作为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拥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文化形式,例如,各种民俗活动、口头传说、手工技艺等。所以,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旅游开发的视角对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论述与探讨。
一、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
旅游开发就是让旅游业充分利用旅游资源,使旅游资源转变为实际的经济收入。山西省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是旅游开发的重点区域。据统计,山西省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在全国排名第四。另外,就近些年国家公布的山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来看,有272项。由此可以看出,山西省具有巨大的旅游开发价值。
从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来看,包括民间文学、民间舞蹈、传统戏曲、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民间美术、杂技与竞技、曲艺、传统医药、民间音乐十大类,几乎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到现在为止,已经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达到105项,另外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拓展了26项,后来公布的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141项之多。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山西省文化资源的丰富。
除了内容上和数量上的广泛,山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就拿号称“中华一绝”的平陆窑洞营造技艺来说,当地人民利用山西的地势地形特点和干燥少雨、多风沙天气的气候特点建造了许多“地窖院”。这些“地窖院”现已成为当地一道独特亮丽的风景线。除此之外,山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也较为开阔广泛,并且与一些国家级旅游景区的分布大致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旅游景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互结合。
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
(一)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实现它们最好的传承和保护的方式就是进行旅游开发。当然,在进行旅游开发前,首先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我们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它一般没有实体,是一种文化形式或者文化资源。在进行文化传承的过程当中往往要通过口头讲述和现场演示,这就使得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特别容易失传或者损漏。所以,一定要在做好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基础上,才能通过旅游的方式对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和利用。同时,对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利用时,由此获得的经济效益也可以反过来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護。两者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二)旅游开发视角下的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
前面说过,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开发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所以,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一定不能违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原则和目的。
1.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既不能过度,也不能狭窄,要对它们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方面,如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观念太过保守,不仅会对旅游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对于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也是不利的。如果对它们进行合理的开发,会在一定程度上弘扬这种文化,让越来越多的人对这种文化感兴趣,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实现它的传承与发展。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很强的变通性和灵活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单单局限于“保护”两个字,而是更注重“传承”。在传承过程中既要注意对原有的文化的传承,也要学会在这个基础上实现文化的创新,才能在保护的基础上实现文化的传承,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这个文化的存在。
2.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之一。这个概念同样也可以应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业的资源开发上来。一方面,建立保护为主的原则,将能够当做旅游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科学的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在开发过程中,又要保持一个度,不能损害其未来的发展与传承,不能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例如,为了迎合一些恶趣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进行恶意曲解,致使文化的传承遭到严重阻碍。所以,一定要在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能给旅游所能带来发展机遇的前提下,合理地、有度地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三、旅游视角下的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
(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人们对于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度
要想实现对非物质遗产的保护,首先要从思想上提高人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其次从法律上规范人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程度。2011年,我国公布了首个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但是,这部法律只是从国家层面来说,对一些相关的政策做了大方面的规定,至于具体保护的规章政策还是需要山西省当地的各个省级、县级政府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制定一些细节上的法规政策。例如,对于推光油漆来说,国家层面的法规条例可以从整体上引导它开发利用的大方向,而省级或者县级的细节条例则能够推动它的发展。 (二)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开发
前面说过,山西省具有十分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类别几乎涉及我国规定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所以,在进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一定要经过实际的研究和调查,分片分区摸清楚实际情况,对各地的申报项目进行详细集中的调查、筛选和甄别,对于那些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时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另外,还要注意根据不同地方的特点进行保护和开发,在这个过程中,要突出每个地方的主题文化,发挥地域优势,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与保护。
(三)将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构建网络体系
山西省的旅游开发应该以地区为主,分层实行开发。例如,《大红灯笼高高挂》和《乔家大院》的拍摄地点——祁县,虽然这两部影视剧为当地召来不少游客,但是院落并没有什么特点,这就应该整合当地的文化资源,利用当地的博物馆,将晋商文化集中展现出来。
(四)打造山西省独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并加强宣传推广,以保证经济效益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性合理科学的规划后,要加强对于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打造属于当地的“文化品牌”,这不仅能实现对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还能创造出各种商机。以前面提到过的“平遥推光漆器”为例,首先要对这个文化产品有一个明确的理念,它背后的故事是什么,是由谁创造的,代表了什么意义等;之后,就要对它有一个定位,根据购买人群的不同将它进行分类;最后,要加强对这个品牌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中的一朵绚丽的奇葩,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所以,加强对于山西省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政府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实现合理科学地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要根据当地的特色打造相应的文化产品,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这些文化的同时获得经济效益,以推动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作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卫云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于旅游开发视角的分析[J].城市地理,2016(22):248-249.
[2]郭艳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以山西省为例[J].生产力研究,2011(2):61-63.
[3]郭昕,车云凤,王萍,等.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研究[J].价值工程,2017,36(23):45-49.
[4]邓超琛.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J].职业技术,2016,15(2):22-23.
[5]山西民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与永续利用[J].中国音乐学,2017,1(1):143-144.
作者简介:寇丽莉(1983-),女,汉族,山西省晋中市,硕士研究生,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主要从事人文地理研究等。
【关键词】旅游开发;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中图分类号】G852.1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各地都受到了高度的重视。尤其是山西省,作为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拥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文化形式,例如,各种民俗活动、口头传说、手工技艺等。所以,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旅游开发的视角对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论述与探讨。
一、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
旅游开发就是让旅游业充分利用旅游资源,使旅游资源转变为实际的经济收入。山西省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是旅游开发的重点区域。据统计,山西省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在全国排名第四。另外,就近些年国家公布的山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来看,有272项。由此可以看出,山西省具有巨大的旅游开发价值。
从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来看,包括民间文学、民间舞蹈、传统戏曲、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民间美术、杂技与竞技、曲艺、传统医药、民间音乐十大类,几乎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到现在为止,已经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达到105项,另外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拓展了26项,后来公布的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141项之多。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山西省文化资源的丰富。
除了内容上和数量上的广泛,山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就拿号称“中华一绝”的平陆窑洞营造技艺来说,当地人民利用山西的地势地形特点和干燥少雨、多风沙天气的气候特点建造了许多“地窖院”。这些“地窖院”现已成为当地一道独特亮丽的风景线。除此之外,山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也较为开阔广泛,并且与一些国家级旅游景区的分布大致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旅游景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互结合。
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
(一)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实现它们最好的传承和保护的方式就是进行旅游开发。当然,在进行旅游开发前,首先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我们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它一般没有实体,是一种文化形式或者文化资源。在进行文化传承的过程当中往往要通过口头讲述和现场演示,这就使得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特别容易失传或者损漏。所以,一定要在做好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基础上,才能通过旅游的方式对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和利用。同时,对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利用时,由此获得的经济效益也可以反过来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護。两者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二)旅游开发视角下的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
前面说过,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开发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所以,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一定不能违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原则和目的。
1.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既不能过度,也不能狭窄,要对它们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方面,如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观念太过保守,不仅会对旅游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对于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也是不利的。如果对它们进行合理的开发,会在一定程度上弘扬这种文化,让越来越多的人对这种文化感兴趣,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实现它的传承与发展。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很强的变通性和灵活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单单局限于“保护”两个字,而是更注重“传承”。在传承过程中既要注意对原有的文化的传承,也要学会在这个基础上实现文化的创新,才能在保护的基础上实现文化的传承,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这个文化的存在。
2.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之一。这个概念同样也可以应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业的资源开发上来。一方面,建立保护为主的原则,将能够当做旅游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科学的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在开发过程中,又要保持一个度,不能损害其未来的发展与传承,不能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例如,为了迎合一些恶趣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进行恶意曲解,致使文化的传承遭到严重阻碍。所以,一定要在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能给旅游所能带来发展机遇的前提下,合理地、有度地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三、旅游视角下的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
(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人们对于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度
要想实现对非物质遗产的保护,首先要从思想上提高人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其次从法律上规范人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程度。2011年,我国公布了首个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但是,这部法律只是从国家层面来说,对一些相关的政策做了大方面的规定,至于具体保护的规章政策还是需要山西省当地的各个省级、县级政府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制定一些细节上的法规政策。例如,对于推光油漆来说,国家层面的法规条例可以从整体上引导它开发利用的大方向,而省级或者县级的细节条例则能够推动它的发展。 (二)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开发
前面说过,山西省具有十分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类别几乎涉及我国规定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所以,在进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一定要经过实际的研究和调查,分片分区摸清楚实际情况,对各地的申报项目进行详细集中的调查、筛选和甄别,对于那些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时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另外,还要注意根据不同地方的特点进行保护和开发,在这个过程中,要突出每个地方的主题文化,发挥地域优势,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与保护。
(三)将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构建网络体系
山西省的旅游开发应该以地区为主,分层实行开发。例如,《大红灯笼高高挂》和《乔家大院》的拍摄地点——祁县,虽然这两部影视剧为当地召来不少游客,但是院落并没有什么特点,这就应该整合当地的文化资源,利用当地的博物馆,将晋商文化集中展现出来。
(四)打造山西省独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并加强宣传推广,以保证经济效益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性合理科学的规划后,要加强对于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打造属于当地的“文化品牌”,这不仅能实现对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还能创造出各种商机。以前面提到过的“平遥推光漆器”为例,首先要对这个文化产品有一个明确的理念,它背后的故事是什么,是由谁创造的,代表了什么意义等;之后,就要对它有一个定位,根据购买人群的不同将它进行分类;最后,要加强对这个品牌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山西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中的一朵绚丽的奇葩,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所以,加强对于山西省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政府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实现合理科学地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要根据当地的特色打造相应的文化产品,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这些文化的同时获得经济效益,以推动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作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卫云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于旅游开发视角的分析[J].城市地理,2016(22):248-249.
[2]郭艳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以山西省为例[J].生产力研究,2011(2):61-63.
[3]郭昕,车云凤,王萍,等.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研究[J].价值工程,2017,36(23):45-49.
[4]邓超琛.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J].职业技术,2016,15(2):22-23.
[5]山西民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与永续利用[J].中国音乐学,2017,1(1):143-144.
作者简介:寇丽莉(1983-),女,汉族,山西省晋中市,硕士研究生,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主要从事人文地理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