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权属与权能分离客观存在.权属确定后可以再分离出各种权能,但权能未移交而权属已转移,不符合权利构成的逻辑.权利由各种权能所组成,权属的转移必然意味着组成权利的各种权能的相应转移.如果权属已转移而权能仍转让他人行使,只能是或出于约定,或由于侵权,而不能将权利交付过程分解为权属与权能两个部分,或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