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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好国家“特岗计划”,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我省“特岗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由省教育厅厅长任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青海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