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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我国,性善论是随处可见的。世界上少有哪种文明更像我们如此的强调个人修维。正心,修身,心不正则难有所为。穷则独善其身。所以,人性本善,人变坏,那也是因为后天受到了感染。而善是可以通自律自治重新找回来的,所谓克己复礼。性善既可以作为修身立命之纲,也可以作为当权者教化子民的思想工具。
关键词 性善论 性恶论教化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儒家思想中就随处可见性善的例子。人天生为善,即使礼崩乐坏,也会在君子们的带领下,去共建一个大同的社会。
我国古代的法律中,亦体现出的人性善的假设,“失礼则入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立法者始终都在坚持,人即使会犯错误,也要先考虑能不能用德去教化。说明在立法者眼中,变坏的人也是能够复位到善。到了明清时期,当权的人发现礼不足以教化人了,终于把礼与刑公开的放在了同等重要的地位上,而不再强调谁先谁后。
道家以无为思想表达了自己对人性善的理解。“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是教人通过无为的方式实现对于人性善的复位,它首先认为人性本善,因为无为而向善,只能是对善的回复,道家对人性恶的无视还体现在“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乃是悬而又悬,万妙之母之物。而道,尚可用悬是悬而又悬,万妙之母来形容,那么道家就一定要找一个比道还要悬的东西去解释道是从哪里来的。“自然”不仅仅是用来表达人的观念的抽象概念,亦是构成大千世界的本体或者说母体,它孕育而滋养着万物。人作天地自然间的一物,从来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总而言之,无论如何就是不去探究人性中欲望,私心之类的东西。
在西方的文里,宗教学者首先提出人性恶的观点,基督教的原罪说,末日审判说,都是在宣扬人性恶,洛克更是把最初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想象成为狼与狼之间的关系。人性恶论还有另一种表现,即当权者教化之下的人性恶论,或者被当权者身体历行的人性恶论。
中西方的文化中“礼”与“正义”这两个概念被人们讨论了几千年之久,这两个概念在中西方文化的传承上发挥了几乎同样的作用。从两个概念的区别中可以看出东西方对性善与性恶的态度不同。在西方人眼中,正义的内含是从人的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的东西,人只能是不断的发现它。所以对正义这个概念内含的争议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在我们祖先那里,礼不是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是一种人为建立的秩序,我们祖先在礼的问题上没有出现过太大分岐。
人接受一种思想的洗礼,如果不是主动去信仰,那就是靠教化。中国人信佛教,道教,都是自发的。而信儒家思想,则是被教化的结果,有人将儒家学派称为“儒教”其实不对。因为宗教对于身处其中的人的教化应当是自下而上的,也就的先从最低层的芸芸众人开始,发展至教的信徒。一旦当权者发现这一宗教之时,它已经形成了一股朝流。道教,佛教,都是这样发展的,但佛教的“万物皆空”的思想,道教的“清静无为”的思想,决定了他们都不能得到当权者赏识。当权者是要把能人志士聚拢起来,处理国事。儒家与法家的思想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法家思想终究短命,它不像儒家那样张扬人性善,儒家的思想,对于人性的宽容,体现着天子对于臣子民的仁爱,最终被当时的社会认同。儒家不是儒教,原因就在于儒家被人们接受是自上而下的,虽然强调人性善,但儒家的克己,推己及人,独善其身,杀身成仁,实在是对人的过高要求,所以这样一种教化就必须靠一股强力去灌输,而绝不可能走道教,佛教那样的群众路线。
儒家的性善论符合当权者的口味。同时我们也有让这种性善论得以惯彻的土壤。这种自上而下的如此庞大的教化,是由士大夫阶层主持的。我国的士大夫阶层的影响力相。成为士大夫阶层的一员,大致要经过两个阶段,教化和选拔。成为了士大夫之后,还要继续选拔他的接班人。天子也是被化的对象,士大夫作为天子与臣民之间上传下达的环节,其实在很多情况下是代行天子之职。法律儒家化,就是汉代士大夫们的杰作,他们发现在自己的这样一种治理结构之下,儒家的思想有其天生的特效,也只有儒家的性善论能够最大限度地使民心有所向。
人身依附性和科举取士的制度决定了这种思想能够从中央惯彻到庶民中。这种依附是在一国范围之内,自上而下的不间断的依附。家庭成员依附家长,大宗依附小宗,诸候依附天子,地方依附中央,这样的关系才保证了的意思上传下达,每一个人都看着意思行事,最后看到天子那里。天子必须使人们相信人性是善的,相信天子离善最近。而象征着善的当权者会教化人们向善。作为成果,人不断地向社会上层走,离天子越近,离善越近。相反。性恶就不能用来完成这种教化,如果人们在性恶的基础上去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天子的神话被人打破。
自上而下的教化人们相信善,这种性善的思想从一开始就带有愚人的嫌疑。这样的思想教化人如何去礼让别人,人们多表现出一种很强的禁欲倾向。诉之公堂都是不好的。无诉的思想或多或少就源于性善的信仰。而西方的性恶思想,则是在教化人不要只是停留在精神追求上,而是要获得最实实在在的满足。还把神与当权者描述成为同我们一样的性情,去揭示权威的丑陋的一面,会打破众人对于权威的盲目信奉。这其实是要达到一个与教化性善完全相反的目的,所以,性恶的观点是由社会下层的精英提出来的,并成功地迎合了那些有实力但没有地位的中间阶层的口味,得到了大众的支持,这是群众路线。在西方,集权的情况并不像我国那样明显,下层力量的联合,会胜过中央的实力,这样,上面的意思传达不下去,民众的内心空间总要有一种信仰去占据。这为下层精英宣扬性恶提供了方便。
(作者:天津商业大学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比较法律文化)
参考文献:
[1]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338.
关键词 性善论 性恶论教化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儒家思想中就随处可见性善的例子。人天生为善,即使礼崩乐坏,也会在君子们的带领下,去共建一个大同的社会。
我国古代的法律中,亦体现出的人性善的假设,“失礼则入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立法者始终都在坚持,人即使会犯错误,也要先考虑能不能用德去教化。说明在立法者眼中,变坏的人也是能够复位到善。到了明清时期,当权的人发现礼不足以教化人了,终于把礼与刑公开的放在了同等重要的地位上,而不再强调谁先谁后。
道家以无为思想表达了自己对人性善的理解。“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是教人通过无为的方式实现对于人性善的复位,它首先认为人性本善,因为无为而向善,只能是对善的回复,道家对人性恶的无视还体现在“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乃是悬而又悬,万妙之母之物。而道,尚可用悬是悬而又悬,万妙之母来形容,那么道家就一定要找一个比道还要悬的东西去解释道是从哪里来的。“自然”不仅仅是用来表达人的观念的抽象概念,亦是构成大千世界的本体或者说母体,它孕育而滋养着万物。人作天地自然间的一物,从来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总而言之,无论如何就是不去探究人性中欲望,私心之类的东西。
在西方的文里,宗教学者首先提出人性恶的观点,基督教的原罪说,末日审判说,都是在宣扬人性恶,洛克更是把最初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想象成为狼与狼之间的关系。人性恶论还有另一种表现,即当权者教化之下的人性恶论,或者被当权者身体历行的人性恶论。
中西方的文化中“礼”与“正义”这两个概念被人们讨论了几千年之久,这两个概念在中西方文化的传承上发挥了几乎同样的作用。从两个概念的区别中可以看出东西方对性善与性恶的态度不同。在西方人眼中,正义的内含是从人的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的东西,人只能是不断的发现它。所以对正义这个概念内含的争议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在我们祖先那里,礼不是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是一种人为建立的秩序,我们祖先在礼的问题上没有出现过太大分岐。
人接受一种思想的洗礼,如果不是主动去信仰,那就是靠教化。中国人信佛教,道教,都是自发的。而信儒家思想,则是被教化的结果,有人将儒家学派称为“儒教”其实不对。因为宗教对于身处其中的人的教化应当是自下而上的,也就的先从最低层的芸芸众人开始,发展至教的信徒。一旦当权者发现这一宗教之时,它已经形成了一股朝流。道教,佛教,都是这样发展的,但佛教的“万物皆空”的思想,道教的“清静无为”的思想,决定了他们都不能得到当权者赏识。当权者是要把能人志士聚拢起来,处理国事。儒家与法家的思想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法家思想终究短命,它不像儒家那样张扬人性善,儒家的思想,对于人性的宽容,体现着天子对于臣子民的仁爱,最终被当时的社会认同。儒家不是儒教,原因就在于儒家被人们接受是自上而下的,虽然强调人性善,但儒家的克己,推己及人,独善其身,杀身成仁,实在是对人的过高要求,所以这样一种教化就必须靠一股强力去灌输,而绝不可能走道教,佛教那样的群众路线。
儒家的性善论符合当权者的口味。同时我们也有让这种性善论得以惯彻的土壤。这种自上而下的如此庞大的教化,是由士大夫阶层主持的。我国的士大夫阶层的影响力相。成为士大夫阶层的一员,大致要经过两个阶段,教化和选拔。成为了士大夫之后,还要继续选拔他的接班人。天子也是被化的对象,士大夫作为天子与臣民之间上传下达的环节,其实在很多情况下是代行天子之职。法律儒家化,就是汉代士大夫们的杰作,他们发现在自己的这样一种治理结构之下,儒家的思想有其天生的特效,也只有儒家的性善论能够最大限度地使民心有所向。
人身依附性和科举取士的制度决定了这种思想能够从中央惯彻到庶民中。这种依附是在一国范围之内,自上而下的不间断的依附。家庭成员依附家长,大宗依附小宗,诸候依附天子,地方依附中央,这样的关系才保证了的意思上传下达,每一个人都看着意思行事,最后看到天子那里。天子必须使人们相信人性是善的,相信天子离善最近。而象征着善的当权者会教化人们向善。作为成果,人不断地向社会上层走,离天子越近,离善越近。相反。性恶就不能用来完成这种教化,如果人们在性恶的基础上去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天子的神话被人打破。
自上而下的教化人们相信善,这种性善的思想从一开始就带有愚人的嫌疑。这样的思想教化人如何去礼让别人,人们多表现出一种很强的禁欲倾向。诉之公堂都是不好的。无诉的思想或多或少就源于性善的信仰。而西方的性恶思想,则是在教化人不要只是停留在精神追求上,而是要获得最实实在在的满足。还把神与当权者描述成为同我们一样的性情,去揭示权威的丑陋的一面,会打破众人对于权威的盲目信奉。这其实是要达到一个与教化性善完全相反的目的,所以,性恶的观点是由社会下层的精英提出来的,并成功地迎合了那些有实力但没有地位的中间阶层的口味,得到了大众的支持,这是群众路线。在西方,集权的情况并不像我国那样明显,下层力量的联合,会胜过中央的实力,这样,上面的意思传达不下去,民众的内心空间总要有一种信仰去占据。这为下层精英宣扬性恶提供了方便。
(作者:天津商业大学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比较法律文化)
参考文献:
[1]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