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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0年9月初,银监会正式发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导致信托业产生一场新的变革,引导信托公司从粗放的外延式发展模式走向精细的内涵式发展模式;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信托业来说也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它将引导信托公司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方面发挥更加积极和正面的作用,对于信托业真正成为金融领域的支柱行业之一具有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信托净资本管理;风险
一、《信托业净资本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净资本管理办法分为六章30条,从章节上看,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净资本的计算,第三章是风险资本的计算,第四章是风险控制指标,第五章是监督检查,第六章是附则。
第6条,说明了对于信托公司的监管,实际上是赋予监管部门相机抉择的一种权力,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原则调整净资本计算的标准、风险控制的指标以及风险资本计算标准。这一条非常重要,它预示着在后期净资本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监管部门可根据监管的需要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去调整不同项目的风险资本的计提比例,来引导业务的发展方向。
第8条,给出了净资本的计算公式,即“净资本=净资产|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 。这里将扣除项分为三类:一类是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再一类是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最后是其他风险扣除项。
第10条,“资产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类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扣除比例进行调整”。从中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净资本管理实施的是一种相对严格的管理原则,扣除的比例是“就高不就低”。
第三章是风险资本的计算。主要依据是后续发布的风险资本计提比例表,目前已下发摸底测算表,但最终确定的计算表还没有正式发布。风险资本的计算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固有业务;第二部分是关于信托业务;第三部分是关于其他业务。
第四章风险控制指标是核心的内容。整个前期的基础工作,计算净资产然后再折算出净资本,同时根据各个风险系数算出风险资本,最终的目的是要达到风险控制指标的要求。风险控制指标目前主要有三项:第一项就是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第二项是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第三项是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这一条也可以这样理解,即要求信托公司拿出自己净资产的40%作为各项业务风险的一种准备金。
第五章说明了如果不能够达到净资本管理控制要求,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的措施。其包括要求信托公司制定整改的计划、调整业务结构、资产结构、补充资本、以及限制信托公司的业务增长速度等等。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信托公司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产生的影响和对策
从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内容上看,对信托公司包括整个信托行业产生的最大影响就是业务的规模受到了限制。对于信托资产规模杠杆系数比较高的公司,在后续业务的开展中会面临资本不足的制约,可能会导致业务不能够像以前那样(没有任何资本约束)去开展。
下面列举了行业中的有关统计数据。2009年信托公司年报数据显示,54家公布年报的信托公司中,注册资本低于10亿的公司有24家,平均的注册资本是11.21亿元,平均的净资产是18.8亿元,注册资本最大的是平安信托69.88亿元,注册资本最低的是新时代信托3亿元。
净资本管理办法中最受关注的是对净资本、风险资本和风险系数的相关规定,目前下发的摸底测算表中,各项风险系数比例的加权平均值大约是2%,也就是说一家净资本5.55亿元左右的信托公司,它对应的信托资产规模大约是277.5亿元(放大50倍)。
那么,对于《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信托公司该如何做出调整已适应新的环境形势呢?
(一)调整资产结构
从净资本管理办法中风险资本计提的比例可以看出,关于固有业务计提的比例最低是5%,信托业务最高是5%,从这两个5%可以看出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这显然是鼓励大家积极开展信托业务。如果过多的开展固有业务,可能会占用更多的净资本。
(二)制定资本规划
基于当前和未来的资本需求和资本的可获得性,制定相关的资本规划以确保净资本的水平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首先是依靠自身积累,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努力拓展新业务,培养自主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固有和信托业务的报酬率,创造更多的利润,提高净资本的水平;另一方面就是在净资本偏小对于业务的约束消除之前,公司尽量减少分红甚至不分红,通过利润积累增加净资本。其次是增加注册资本,包括三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公开上市,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从根本上解决补充资本金的问题,这也使得公司股改上市具有更现实的意义;另一方面是原有股东增资;再一方面就是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扩大资本金的规模。
(三)调整业务发展模式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前的那种没有业务规模约束、没有业务类型约束、没有风险责任约束的外延式的发展模式需要进行调整,应转变为内涵式的业务发展模式,也就是监管部门提倡的“主动管理、自主管理”的业务模式,沿着这个模式去发展,不断提高固有和信托资产的报酬率,不但可以减少净资本的占用,而且还可以创造新的净资本。
(四)调整和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净资本管理的本质是风险管理,即建立以信托公司资本的充足性和流动性为核心的动态风险控制体系,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净资本管理的一些核心要素,包括一些手段和方法添加到现有的风险控制体系中来。
(五)调整业务导向
信托业务部门应该优先考虑实施风险系数比较低的业务,例如有公开市场价格的金融产品投资业务的计提比例,单一的0.3%,集合的是0.5%,这个计提比例是最低的,所以我们也可把净资本管理办法中不同业务对应的风险系数的大小看成是一个指挥棒,风险系数的大小及调整变化实际上代表着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业务导向的一种变化,我们应该积极地响应这种导向,寻求低资本占用的业务方向。今后可以考虑引入净资本报酬率的概念,就是单位净资本的占用所创造的利润高低,作为衡量是否实施某项业务的重要参考因素。
(六)调整考核体系
在下达利润指标的同时,结合下达净资本占用的指标,或者可以考虑在绩效考核中引入目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RAROC”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指标,以及EVA经济附加值的计算方法。在评估风险的情况下比较科学的制定绩效考核的方法。
综上所述,我认为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整个信托业的未来发展是非常有利的,针对其短期产生的影响,信托公司如果能够积极地采取相应调整,就可以变挑战为机遇,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信托净资本管理;风险
一、《信托业净资本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净资本管理办法分为六章30条,从章节上看,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净资本的计算,第三章是风险资本的计算,第四章是风险控制指标,第五章是监督检查,第六章是附则。
第6条,说明了对于信托公司的监管,实际上是赋予监管部门相机抉择的一种权力,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原则调整净资本计算的标准、风险控制的指标以及风险资本计算标准。这一条非常重要,它预示着在后期净资本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监管部门可根据监管的需要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去调整不同项目的风险资本的计提比例,来引导业务的发展方向。
第8条,给出了净资本的计算公式,即“净资本=净资产|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 。这里将扣除项分为三类:一类是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再一类是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最后是其他风险扣除项。
第10条,“资产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类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扣除比例进行调整”。从中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净资本管理实施的是一种相对严格的管理原则,扣除的比例是“就高不就低”。
第三章是风险资本的计算。主要依据是后续发布的风险资本计提比例表,目前已下发摸底测算表,但最终确定的计算表还没有正式发布。风险资本的计算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固有业务;第二部分是关于信托业务;第三部分是关于其他业务。
第四章风险控制指标是核心的内容。整个前期的基础工作,计算净资产然后再折算出净资本,同时根据各个风险系数算出风险资本,最终的目的是要达到风险控制指标的要求。风险控制指标目前主要有三项:第一项就是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第二项是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第三项是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这一条也可以这样理解,即要求信托公司拿出自己净资产的40%作为各项业务风险的一种准备金。
第五章说明了如果不能够达到净资本管理控制要求,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的措施。其包括要求信托公司制定整改的计划、调整业务结构、资产结构、补充资本、以及限制信托公司的业务增长速度等等。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信托公司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产生的影响和对策
从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内容上看,对信托公司包括整个信托行业产生的最大影响就是业务的规模受到了限制。对于信托资产规模杠杆系数比较高的公司,在后续业务的开展中会面临资本不足的制约,可能会导致业务不能够像以前那样(没有任何资本约束)去开展。
下面列举了行业中的有关统计数据。2009年信托公司年报数据显示,54家公布年报的信托公司中,注册资本低于10亿的公司有24家,平均的注册资本是11.21亿元,平均的净资产是18.8亿元,注册资本最大的是平安信托69.88亿元,注册资本最低的是新时代信托3亿元。
净资本管理办法中最受关注的是对净资本、风险资本和风险系数的相关规定,目前下发的摸底测算表中,各项风险系数比例的加权平均值大约是2%,也就是说一家净资本5.55亿元左右的信托公司,它对应的信托资产规模大约是277.5亿元(放大50倍)。
那么,对于《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信托公司该如何做出调整已适应新的环境形势呢?
(一)调整资产结构
从净资本管理办法中风险资本计提的比例可以看出,关于固有业务计提的比例最低是5%,信托业务最高是5%,从这两个5%可以看出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这显然是鼓励大家积极开展信托业务。如果过多的开展固有业务,可能会占用更多的净资本。
(二)制定资本规划
基于当前和未来的资本需求和资本的可获得性,制定相关的资本规划以确保净资本的水平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首先是依靠自身积累,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努力拓展新业务,培养自主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固有和信托业务的报酬率,创造更多的利润,提高净资本的水平;另一方面就是在净资本偏小对于业务的约束消除之前,公司尽量减少分红甚至不分红,通过利润积累增加净资本。其次是增加注册资本,包括三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公开上市,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从根本上解决补充资本金的问题,这也使得公司股改上市具有更现实的意义;另一方面是原有股东增资;再一方面就是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扩大资本金的规模。
(三)调整业务发展模式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前的那种没有业务规模约束、没有业务类型约束、没有风险责任约束的外延式的发展模式需要进行调整,应转变为内涵式的业务发展模式,也就是监管部门提倡的“主动管理、自主管理”的业务模式,沿着这个模式去发展,不断提高固有和信托资产的报酬率,不但可以减少净资本的占用,而且还可以创造新的净资本。
(四)调整和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净资本管理的本质是风险管理,即建立以信托公司资本的充足性和流动性为核心的动态风险控制体系,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净资本管理的一些核心要素,包括一些手段和方法添加到现有的风险控制体系中来。
(五)调整业务导向
信托业务部门应该优先考虑实施风险系数比较低的业务,例如有公开市场价格的金融产品投资业务的计提比例,单一的0.3%,集合的是0.5%,这个计提比例是最低的,所以我们也可把净资本管理办法中不同业务对应的风险系数的大小看成是一个指挥棒,风险系数的大小及调整变化实际上代表着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业务导向的一种变化,我们应该积极地响应这种导向,寻求低资本占用的业务方向。今后可以考虑引入净资本报酬率的概念,就是单位净资本的占用所创造的利润高低,作为衡量是否实施某项业务的重要参考因素。
(六)调整考核体系
在下达利润指标的同时,结合下达净资本占用的指标,或者可以考虑在绩效考核中引入目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RAROC”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指标,以及EVA经济附加值的计算方法。在评估风险的情况下比较科学的制定绩效考核的方法。
综上所述,我认为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整个信托业的未来发展是非常有利的,针对其短期产生的影响,信托公司如果能够积极地采取相应调整,就可以变挑战为机遇,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