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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人才的培养问题,我曾在多个场合发表过看法。今天,我想就培养创新人才谈四点认识。
第一,创新人才的培养需要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有人把创新人才的培养仅仅看作是大学的事情,这种认识是片面的。诚然,大学阶段对于创新人才的培养是非常关键的,但这绝不只是大学阶段的事情,也不能从大学阶段才开始培养。更何况,大学阶段的教育,也只是为学生今后成为创新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小学、中学和大学在培养创新人才方面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特别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基础教育阶段尤其是高中阶段对于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去年国家基础教育課程教材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工作委员会颁发聘书仪式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当前,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竞争已经前移到基础教育领域,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纷纷把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作为增强国力、积蓄未来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措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指出,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事实上,包括人大附中、北京师大附中在内的许多中学已经开始了这些方面的探索并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第二,创新人才培养的理论依据应该是“有教无类”基础上的“因材施教”。以培养创新人才的名义为一部分学生“开小灶”,而忽视大部分学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甚至牺牲大部分学生的教育权益,这是有违教育公平的,也并不是真正地培养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人才的理论依据应该是“有教无类”基础上的“因材施教”。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我们的教育理念应该是惠及全体学生,所有学生都有享受同等教育资源的权利。学校要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对每个学生的成长成才负有同样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对于那些学有余力、“吃不饱”的学生,学校可以因材施教,提供多样化的选择。而不是用一些偏题、难题、怪题筛选学生,搞出为应试教育服务的所谓的实验班,只重点关注少数学生,而放任大部分学生达到一般的水平。当前,特别值得关注的一点,就是防止把一些中学实验班的应试教育思维和模式复制到大学来,防止这种大学教育“中学化”的倾向。
第三,要全面理解创新人才的养成,不能简单地用创新人才代替“四有新人”的培养。能否成为一个创新人才,不仅仅是智力方面的发展,更是德、智、体、雅综合素质的养成,是创新人格、创新思维的养成。在教育实践中,不能只提“创新人才”,而忽视“四有新人”的培养,不能只强调智育,而忽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这才是全面发展、和谐发展的人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的报告中就提出警告:教育具有开发创造精神和窒息创造精神的双重力量。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
培养创新人才要重视创新人格的养成。创新人格是人的非智力因素的有机结合和高度发展,是创新人才表现出的整体精神风貌。如果欠缺健全的创新人格,人的创新活动终会陷入困境。北京师大附中是钱学森先生的母校,试想,如果钱学森先生没有献身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没有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远大志向,他是否能取得这么多的成就呢?所以,要重视培养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追求真理、献身科学的品质。我一直主张知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相统一的素质教育,这是符合实践和认识的辩证规律的。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富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创新的根本动力。
第四,创新人才培养是需要学校、社会和政府共同努力的一项系统工程。培养创新人才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系统工程。经过小学一直到大学的教育,也只是为培养和造就创新人才打下基础,大学毕业生只是创新人才的“毛坯”,真正成为创新人才还要有赖于社会环境,让他们在生产和社会实践中去运用创造性思维、发挥创造力,锻造成为创新人才。因此,那种把创新人才的培养认为只是学校、教育系统的责任的认识是不客观的、是片面的。大家对“钱学森之问”讨论很热烈,我想,“钱学森之问”首先肯定是问学校、问教育系统的,但也是问社会、问政府的。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的价值导向、社会文化氛围和制度环境,对于培养创新人才同样是甚至是更加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
试想,如果社会中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氛围很浓而缺少崇尚学术、追求真理的氛围,人们都乐于挤向见效快、薪酬好的热门专业和工作领域,而将所谓的冷门学科和基础研究冷落一边;如果社会中急功近利,浮躁虚进,而缺乏板凳甘坐十年冷、实事求是、潜心钻研的科学精神和自主创新的志气;如果社会中“官本位”思想严重,仅仅以行政级别衡量人才的价值,而缺少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和用人机制;如果社会中法制缺失,道德丧失,少了忠敬、诚信,不能保护创造发明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而致抄袭、剽窃、仿冒盛行等,那么,这样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氛围是很难利于创新人才的成长、成才的。要想为创新人才的造就创造丰厚的土壤,搭建宽广的舞台,就必须在道德、法治、体制、机制、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上下功夫,真正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营造鼓励人才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社会环境;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学有所用、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体制机制,包括薪酬体系、用人机制、评价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创新人才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创新的潜能和激情,才能使创新性人才不断涌现。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 王永丽)
第一,创新人才的培养需要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有人把创新人才的培养仅仅看作是大学的事情,这种认识是片面的。诚然,大学阶段对于创新人才的培养是非常关键的,但这绝不只是大学阶段的事情,也不能从大学阶段才开始培养。更何况,大学阶段的教育,也只是为学生今后成为创新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小学、中学和大学在培养创新人才方面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特别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基础教育阶段尤其是高中阶段对于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去年国家基础教育課程教材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工作委员会颁发聘书仪式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当前,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竞争已经前移到基础教育领域,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纷纷把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作为增强国力、积蓄未来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措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指出,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事实上,包括人大附中、北京师大附中在内的许多中学已经开始了这些方面的探索并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第二,创新人才培养的理论依据应该是“有教无类”基础上的“因材施教”。以培养创新人才的名义为一部分学生“开小灶”,而忽视大部分学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甚至牺牲大部分学生的教育权益,这是有违教育公平的,也并不是真正地培养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人才的理论依据应该是“有教无类”基础上的“因材施教”。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我们的教育理念应该是惠及全体学生,所有学生都有享受同等教育资源的权利。学校要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对每个学生的成长成才负有同样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对于那些学有余力、“吃不饱”的学生,学校可以因材施教,提供多样化的选择。而不是用一些偏题、难题、怪题筛选学生,搞出为应试教育服务的所谓的实验班,只重点关注少数学生,而放任大部分学生达到一般的水平。当前,特别值得关注的一点,就是防止把一些中学实验班的应试教育思维和模式复制到大学来,防止这种大学教育“中学化”的倾向。
第三,要全面理解创新人才的养成,不能简单地用创新人才代替“四有新人”的培养。能否成为一个创新人才,不仅仅是智力方面的发展,更是德、智、体、雅综合素质的养成,是创新人格、创新思维的养成。在教育实践中,不能只提“创新人才”,而忽视“四有新人”的培养,不能只强调智育,而忽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这才是全面发展、和谐发展的人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的报告中就提出警告:教育具有开发创造精神和窒息创造精神的双重力量。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
培养创新人才要重视创新人格的养成。创新人格是人的非智力因素的有机结合和高度发展,是创新人才表现出的整体精神风貌。如果欠缺健全的创新人格,人的创新活动终会陷入困境。北京师大附中是钱学森先生的母校,试想,如果钱学森先生没有献身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没有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远大志向,他是否能取得这么多的成就呢?所以,要重视培养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追求真理、献身科学的品质。我一直主张知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相统一的素质教育,这是符合实践和认识的辩证规律的。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富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创新的根本动力。
第四,创新人才培养是需要学校、社会和政府共同努力的一项系统工程。培养创新人才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系统工程。经过小学一直到大学的教育,也只是为培养和造就创新人才打下基础,大学毕业生只是创新人才的“毛坯”,真正成为创新人才还要有赖于社会环境,让他们在生产和社会实践中去运用创造性思维、发挥创造力,锻造成为创新人才。因此,那种把创新人才的培养认为只是学校、教育系统的责任的认识是不客观的、是片面的。大家对“钱学森之问”讨论很热烈,我想,“钱学森之问”首先肯定是问学校、问教育系统的,但也是问社会、问政府的。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的价值导向、社会文化氛围和制度环境,对于培养创新人才同样是甚至是更加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
试想,如果社会中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氛围很浓而缺少崇尚学术、追求真理的氛围,人们都乐于挤向见效快、薪酬好的热门专业和工作领域,而将所谓的冷门学科和基础研究冷落一边;如果社会中急功近利,浮躁虚进,而缺乏板凳甘坐十年冷、实事求是、潜心钻研的科学精神和自主创新的志气;如果社会中“官本位”思想严重,仅仅以行政级别衡量人才的价值,而缺少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和用人机制;如果社会中法制缺失,道德丧失,少了忠敬、诚信,不能保护创造发明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而致抄袭、剽窃、仿冒盛行等,那么,这样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氛围是很难利于创新人才的成长、成才的。要想为创新人才的造就创造丰厚的土壤,搭建宽广的舞台,就必须在道德、法治、体制、机制、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上下功夫,真正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营造鼓励人才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社会环境;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学有所用、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体制机制,包括薪酬体系、用人机制、评价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创新人才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创新的潜能和激情,才能使创新性人才不断涌现。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 王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