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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会议上提出"法人监管"的反洗钱工作思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以法人为主体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工作,逐步构建金融机构法人监管框架。有别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一个法人,农村信用社存在多级法人的现象,针对农信社特殊的法人结构,人民银行在实施金融机构法人监管时,如何做好对各级农信社的监管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