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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书写观念里,某些书写实践如果要成为一种现代意义上的专业性书写,它首先就要具备与其他书写所能区别的独立的自身逻辑和自我界限.按理说,“白话散文”获得文学书写的合法性认可,也应是在“用白话所作的散文”中把不属于“文学散文”的部分排除在外,进而确定其书写独立的外延与内涵,并以之去制造社会普遍的“想象”.不过,中国散文建构现代文学合法性的过程并非完全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