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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武夷山市在115个行政村中推行村两委干部履职承诺制。武夷山市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落实推动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新农村建设自治自建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由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委干部承诺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布。对在规定期限未完成履职承诺目标的,由乡党委负责视责任大小分别进行谈话、诫勉、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