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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长期政企不分,铁路系统曾经被称为“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2013年3月,“堡垒”终于被打破,铁道部一分为三,新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国家铁路局,并将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目前,铁路改革还远未完成。将原铁道部一分为三,只是在组织形式上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至少还应该考虑如何在铁路行业建立合理的结构、引入竞争、实现有效监管等问题。
当前重点是尽快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国家铁路局除了对铁路系统进行安全、工程和运营监管,还应加强经济监管,比如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加强监管。
铁路市场化改革就是要将“政企分开、企业重组、引入竞争、加强监管”这四句话落到实处。需要实现投资决策、运营活动的市场化。最大限度的政企分开,就是最大限度的市场化改革。
但与一般工业企业不同,铁路具有自身的技术经济特点,即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固定成本高、需要网络化运营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等。这些因素决定了铁路的投资、运营等工作不可能完全交给市场。在市场失灵的地方,仍需要加强政府监管。
对于铁路的公益性,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的标准,划分哪些是公益性运输、哪些是经营性运输,实现分类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制定较为清晰的改革路线图,需要对当前中国铁路系统的财务状况、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状况等,进行深入的定性分析和定量研究。
制定和执行公平、公开的市场规则,才能培育出合格的竞争主体。目前铁路投资项目的审批领域,已经基本实现了公平,关键要实现运营领域公平竞争。对于社会投资者来说,两者密不可分,后者更为重要。
目前,全国已经有180家左右的合资铁路公司,虽然大多数由中铁总控股,但根据公司法,它们是独立的经营主体,应该保证合法的自主经营权,并促使强势的在位者向它们公平开放线路通路权、机车车辆互换权和合理收费。同时需要建立独立的第三方清算机构,承担运输收入的清算职能。这也是鼓励其他社会资本进入铁路的前提性条件。
有一种说法认为,对铁路系统的拆分,采取“网运分离”的方式,比“网运合一”的方式更有利于铁路系统引入市场竞争。应该说,这两种都是可以选择的方式。本世纪初,因为中国铁路运输能力全面紧张等因素,很难完全采取 “网运分离”模式,如今由于大规模的铁路建设,尤其是高铁网的建设,改变了一些线路和地区发运力紧张的状况,为采取更多方式进行改革奠定了基础。
至于是否要打破中铁总一家垄断格局,我认为短期内并不一定要拆分中铁总,以免对铁路安全和运营稳定产生负面影响。但要力促公平,通过研究制定反垄断细则,对可能发生的市场垄断行为进行监测、限制和纠正。新的运营者进入后,如果与强势的一方发生矛盾,需要有机构来裁决,防止强势一方利用路网等优势打击竞争对手。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刘亮、实习记者段敦慧采访整理)
于长期政企不分,铁路系统曾经被称为“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2013年3月,“堡垒”终于被打破,铁道部一分为三,新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国家铁路局,并将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目前,铁路改革还远未完成。将原铁道部一分为三,只是在组织形式上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至少还应该考虑如何在铁路行业建立合理的结构、引入竞争、实现有效监管等问题。
当前重点是尽快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国家铁路局除了对铁路系统进行安全、工程和运营监管,还应加强经济监管,比如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加强监管。
铁路市场化改革就是要将“政企分开、企业重组、引入竞争、加强监管”这四句话落到实处。需要实现投资决策、运营活动的市场化。最大限度的政企分开,就是最大限度的市场化改革。
但与一般工业企业不同,铁路具有自身的技术经济特点,即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固定成本高、需要网络化运营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等。这些因素决定了铁路的投资、运营等工作不可能完全交给市场。在市场失灵的地方,仍需要加强政府监管。
对于铁路的公益性,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的标准,划分哪些是公益性运输、哪些是经营性运输,实现分类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制定较为清晰的改革路线图,需要对当前中国铁路系统的财务状况、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状况等,进行深入的定性分析和定量研究。
制定和执行公平、公开的市场规则,才能培育出合格的竞争主体。目前铁路投资项目的审批领域,已经基本实现了公平,关键要实现运营领域公平竞争。对于社会投资者来说,两者密不可分,后者更为重要。
目前,全国已经有180家左右的合资铁路公司,虽然大多数由中铁总控股,但根据公司法,它们是独立的经营主体,应该保证合法的自主经营权,并促使强势的在位者向它们公平开放线路通路权、机车车辆互换权和合理收费。同时需要建立独立的第三方清算机构,承担运输收入的清算职能。这也是鼓励其他社会资本进入铁路的前提性条件。
有一种说法认为,对铁路系统的拆分,采取“网运分离”的方式,比“网运合一”的方式更有利于铁路系统引入市场竞争。应该说,这两种都是可以选择的方式。本世纪初,因为中国铁路运输能力全面紧张等因素,很难完全采取 “网运分离”模式,如今由于大规模的铁路建设,尤其是高铁网的建设,改变了一些线路和地区发运力紧张的状况,为采取更多方式进行改革奠定了基础。
至于是否要打破中铁总一家垄断格局,我认为短期内并不一定要拆分中铁总,以免对铁路安全和运营稳定产生负面影响。但要力促公平,通过研究制定反垄断细则,对可能发生的市场垄断行为进行监测、限制和纠正。新的运营者进入后,如果与强势的一方发生矛盾,需要有机构来裁决,防止强势一方利用路网等优势打击竞争对手。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刘亮、实习记者段敦慧采访整理)